今年9月1日起,《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经过两年过渡期后正式实施。新国标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所有食品(含散装食品)和化妆品的销售包装。这意味着市场上不允许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食品和化妆品。
把限制过度包装列为“国之大计”,是民心所向,也是包装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包装是商品的产品内涵、文化属性、流行趋势等的表达形式,但产品的竞争力不在于包装,而在于产品本身。过度包装,既偏离了商品本质属性,又造成资源浪费,还增加了消费者负担。这种现象在月饼、粽子、蜂产品、茶叶、酒类等礼盒装食品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甚至有的企业舍本逐末,重“颜值”、轻“品质”。
为遏制过度包装乱象,让商品包装“瘦身”和“轻装上架”,2009年,我国首次发布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提供了法律依据;2021年9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该标准进行修订,出台修订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2022年5月,再次发布新国标的第1号修改单;今年9月,新国标正式实施……这一系列措施使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也传递出一个讯息,商品过度包装必须遏制。贯彻落实新国标,并不意味着要限制食品、化妆品等领域的包装企业发展,而是通过贯彻新国标更好地规范和引导整个产业健康发展。
标准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实施的关键在于企业。对包装企业来讲,它是治理过度包装的第一责任人,应主动作为、履行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优化产品包装设计,加强包装材料管理,持续提升产品创新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管控水平。需要指出的是,该项新国标是强制性标准,是最低标准,不是最高标准,企业满足该标准,仅仅做到了没有过度包装,仍需进一步推动产品包装设计和研发朝着更加绿色、更加低碳的方向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实施的新国标第1号修改单,主要聚焦月饼和粽子两大过度包装较为严重的产品,针对粽子、月饼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能超过三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等进行明确规定。从今年8月开始,工信部还就新国标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重点聚焦茶叶包装问题,细化了茶叶包装分类与计算标准。
可以看到,新国标的实施以及修改单的完善细化,将对遏制过度包装起到双管齐下的重要作用。在包装企业加强绿色简约包装设计的同时,也呼吁消费者主动选择包装简约适度的产品,拒绝“华而不实”的包装,按需按量购买,共同推动月饼、粽子、茶叶等产品消费回归食品属性。
(作者系湖南工业大学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教授)
(作者:钟云飞)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