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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手机“霸屏广告”须监管“猛药”
http://www.bkpcn.com  2022/9/22 15:01:31
 
  
主题词:   手机出版(619)   网络管理(984)   新闻传播(1703)
 
 

    “霸屏广告”是近年来我国网络安全重点治理对象之一。当前有用户反映,手机反复弹出广告,既无法关闭又找不到源头,严重影响使用。9月15日,新华社相关报道提出3个问题:“霸屏广告”是如何钻进手机的?实现长效治理有哪些难点?有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提升治理效能?

  近年来,弹窗广告可谓多如牛毛。很多应用软件均有弹窗广告;打开一个网页,就会不断跳出弹窗广告;消费者浏览过某类商品,相关广告就会源源不断推送给你。很多弹窗广告还无法关闭,或是关闭键小,难以识别。而一些弹窗广告还是涉黄的低俗广告,或是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等的虚假违法广告,目的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欺诈。

  《广告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也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虽然相关法律法规俱在,相关部门也多次针对互联网广告开展整治行动,但问题弹窗广告“春风吹又生”,难以得到根治。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者影响用户关闭弹窗;弹窗推送广告信息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和关闭标志,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

  对此,监管部门要加强管控力度,还需要完善网络广告管理办法。要提高违法广告发布者、不法广告商等各方责任人的违法成本,让他们得不偿失。监管部门、平台也要升级监管手段,善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实现更有效监管。对于广大网民来说,要对“霸屏”弹窗广告“零容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同时也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而监管部门则要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充分调动消费者的举报积极性,对经查实的举报线索,要对举报者身份保密并给予相应奖励。

  只有监管变得有力,不再缺位、疲软,手机“霸屏广告”才会得到有效治理,更好地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广大消费者正当权益。



(作者:戴先任)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网

 
本文编辑:宏子 已阅读 28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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