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图[2008]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根据我署《关于报送“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执行和调整情况的通知》(新出图[2007]725号)要求,在对“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决定对规划项目进行调整。
“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共列入1379个项目,由396家出版社承担。经对363家出版社报送的1274种“十一五”规划执行和调整材料进行汇总,已全部完成的重点项目206种,占规划项目总量的14.9%;部分完成项目277种,占规划项目总量的20.1%。此次共有49家出版社申请撤销项目63种,占规划项目总量的4.6%;报送增补项目共有237家出版社,项目994种,涵盖了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
2007年11月,总署组织召开了“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增补项目论证会,经过专家认真、负责评审和论证,共确定414个项目。现将“十一五”规划项目的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批准列入“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414个(见附件1)。
二、撤销“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63个(见附件2)。
三、同意“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中变更出版单位项目13个(见附件3)。
经过此次调整,“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由1379个增至1730个。“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增补项目贯彻了党的十七大精神,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反映了有关阐释、研究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理论和实际问题,突出宣传了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历史进程以及建国60年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并重点补充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的重要研究成果,以及服务“三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项目。
“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工作已进入第三年,各地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出版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十一五”规划项目的管理,切实抓好落实,并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十一五”规划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总结。对项目完成好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表彰,对尚未完成的项目要进行全程监督,对尚未启动的项目要确定目标责任制,要加大有关政策、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确保“十一五”规划项目高质量地按期完成。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新批准列入“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附件2:撤销“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附件3:同意“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中变更出版单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