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作家,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作品能否得到应有的保护。近两年的情况是假书、伪书太多,那些打着知名作家旗号的假书明目张胆地摆在书店。还有一种现象是:新书面市不久,就有人起诉作者,理由是书中的主人公 是自己,受到了所谓的“恶意编排和诽谤”。这两种情况都使作家的写作积极性严重受挫。据我了解,解决类似问题主要依据《著作权法》,而我国《著作权法》距二○○一年修订又过了五年,其中的一些内容与当前社会生活对法律的要求有差距,亟待有关部门进行认真修订,以更好地维护作家权益,推动文化事业的进步。(记者 温源)

池莉代表(湖北省武汉市文联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