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出版社2003年7月出版的《天亮以后说分手》等书,内容格调低下,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影响,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近日,新闻出版总署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对中国电影出版社再次下发违规通知单,如果该社再出现第三次违规现象,将按照有关规定停止该社的出版资格。
2、对中国电影出版社进行全面整顿。整顿的重点:办社宗旨和指导思想,出版方向,出版工作者的责任,出版社领导班子的调整和编辑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与加强管理,政策法规培训,改革、发展与管理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等。
3、原则同意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意见,请按照隶属关系办理有关事项。对负有直接责任者应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辞退,不得进入编辑行业。
4、继续收回和销毁《天亮以后说分手》一书,不得再版。
5、对《少妇日记》、《谁比谁坏》等其他格调低下的图书,要认真进行审读,该停发的停发,并不得再版。
中国文联及中国影协应加强对中国电影出版社整顿工作的领导,按照新闻出版总署提出的整顿重点,认真组织出版社全体员工,学习国家的有关出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出版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