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署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闻出版局:
现将我署制定的《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 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施行。
附件:书刊印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新闻出版署1992年11月20日
主题词:印刷 质量 办法
抄报:中宣部
抄送: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国印刷公司、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全军印协、中国印刷科学技术 研究所、北京市印刷工业总公司、山东省出版总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各书刊印刷国家定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