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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和报送2002年出版计划的通知
——新出图〔2001〕1520号
http://www.bkpcn.com  2008/6/12 9:21:59
 
  
主题词:   出版计划(36)   报送(9)   2002年(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出版社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全国各出版社:

 制订年度选题计划,是出版单位贯彻党的出版方针,保证出书质量的重要措施。现将有关2002年出版计划的制定和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倡导科学与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思想何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促进繁荣。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奋发图强,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贡献,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两个效益的有机结合。

2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工程,唱响社会主义文化的主旋律。各出版单位要多出精品,逐步形成品牌,树立良好形象,力争多出优秀品和良好品图书,以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需要。

3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闻出版业要加强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方针,严格控制图书品种的总量,重点压缩中小学教辅读物的出版数量,增强创新意识,优化选题结构,减少平庸图方的出版,全面提高图书出版的整体质量。

4坚持按专业分工出书。各出版社都要按照核定的出书范围制定选题计划。要注意发挥本社的优势和特长,努力在出版实践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

三、制定出版计划的重点

1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重点安排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选题。

2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安排学习和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选题。

3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安排有关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的选题。

4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安排一批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选题。

5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大举措,要围绕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地区协调发展等问题组织安排选题,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献计献策。

6着力推出一批反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图书。

7要根据我国农村奔小康的目标和广大农村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有关选题的制定工作,特别是要关注农村实用技术、农村科普和农村少儿读物方面的选题。要保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的图书在选题结构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和一定的比重。

8重视优秀少儿读物的出版工作,要针对少年儿童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安排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的选题。

9重视文化积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贯彻“古为今用”的方针,进一步推动古籍图书的出版工作。对有利于科学文化发展的各类学术著作,以及在思想界、学术界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著述要予以充分重视。

10要充分关注科技著作的出版,不仅要出好基础理论和高科技著作,还要出好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建设实际需要的各类科技著作。

11进一步做好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普知识方面的图书出版工作,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反对愚昧迷信和伪科学。

12安排一批观点正确,主题鲜明,贴近生活,反映时代精神,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长篇小说。

13适合我国需要的各类高制量、高品位的翻译图书,尤其注意引进国外先进的科技著作。

14要高度重视已列入《2001—2005年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选题。对列入“规划”的重点选题,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保证质量,确保按期完成。

四、具体要求

1要严格执行我署颁布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是加强出版管理,保证出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出版单位务必充分重视。凡列入上述文件中需备案的选题,要严格执行申报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出版。

2不得安排出版有反动内容或宣扬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和封建迷信内容的图书;不得安排出版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军事机密和其他有严重政治错误的图书;不得安排出版法律法规禁止刊载的其他内容的图书。

3认真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坚决制止发表和出版政治观点错误的文章和图书的通知》(新出图[2001]1288号)精神,严格禁止出版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改革开放政策、违反党的方针政策等错误观点的图书。

4继续贯彻落实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和伪科学出版物的通知》,严禁出版以介绍气功健身为名散布荒诞言论和歪理邪说的图书。

5评述国内、国际重大问题的选题,要谨慎对待,如内容把握不准,则须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审核。

6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辅读物要严格执行中央的有关精神和我署的有关规定。凡没有出版教辅读物范围的出版社,一律不得安排出版。

7引进国外版图书,要加强对图书内容的审读,严防不健康文化的流入。

五、报送程序和要求

2002年度图书出版计划报送的程序分别是:在京的中央、国务院各部委所属出版社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所属、所辖出版社(军队出版社除外)由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统一审批(京外中央各部委所属出版社的年度选题计划经部委审核同意后,报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军队系统出版社由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出版社主管部门以及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要认真做好所辖、所属出版社2002年度出版计划的审批工作,并对选题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写出分析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制订出版计划的指导思想;选题总量、特点、结构;重点选题、再版图书情况;需要履行备案手续的选题;实施计划的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

报送的材料分文字和表格两部分,文字部分为主管部门的分析报告,表格部分由出版社按2001年度的格式要求报送一份选题登录表打印件和数据磁盘。上述材料于2001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署。

二00一年十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出版 计划 通知

抄报:中央宣传部。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室 

2001年11月14日印

 
本文编辑:飞扬 已阅读 701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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