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及国家机关各部委出版社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新闻出版局,全国各出版社:
制订年度选题计划,是出版单位贯彻党的出版方针,保证出书质量的重要措施。2000年是世纪之交的一年,做好2000年出版计划的制定工作意义重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开拓进取。继续推进出版工作的阶段性转移,保持和发展出版工作的良好态势。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倡导科学和文明。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主义物质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激励全国各族人民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奋发图强,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产在首位,努力实现两个效益的有机结合。
2、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闻出版业要加强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方针,认真执行我署颁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图书品种的总量,增强创新意识,优化选题结构,减少平庸图书的出版,全面提高图书出版的整体质量。
3、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工程。各出版单位要多出精品,逐步形成品牌,树立良好形象,力争多出优秀品和良好品图书,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适应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4、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图书出版工作。要根据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指导方针,出好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图书,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
5、坚持按专业分工出书。各出版社都要按照核定的出书范围制定选题计划。要注意发挥本社的优势和特长,努力在出版实践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
三、制定出版计划的重点
1、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重点安排学习并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的选题,尤其是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选题。
2、继续宣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着力推出一批反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图书。
3、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遇到的问题安排选题,要重点安排那些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的选题。
4、“‘九五’国家重点图书选题出版规划”的实施工作。“‘九五’国家重点图书选题出版规划”已实施4年。2000年是规划实施中关键的一年,对列入2000年度尚未完成和正在实施的重点选题,须高度重视,保证制量,按期出版。
5、要根据我国农村奔小康的目标和广大农村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有关选题的制定工作,特别是要关注农村实用技术、农村科普和农村少儿读物方面的选题。要保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的图书在选题结构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和一定的比重。
6、重视文化积累,对有利于科学文化发展的各类学术著作,以及在思想界、学术界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著述要予以充分重视。
7、要充分关注科技著作的出版,不仅要出好基础理论和高科技著作,还要出好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建设实际需要的各类科技著作。
8、认真组织出版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以及科普知识等系列图书,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反对愚昧迷信和伪科学。
9、安排一批观点正确,主题鲜明,贴近生活,反映时代精神,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长篇小说。
10、重视优秀少儿读物的出版,继续落实“中国少儿动画5155工程”计划。
11、适合我国需要的各类高质量、高品位的翻译图书、尤其注意引进国外优秀的科技科普著作。
四、具体要求
1、要严格执行我署颁布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实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是加强出版管理,保证出版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出版单位务必充分重视,健全管理制度。凡属需备案的选题,必须严格履行申报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出版。
2、不得安排出版有反动内容或宣扬凶杀暴力、淫秽色情和愚昧迷信内容的图书;不得安排出版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军事机密和其他有严重政治错误的图书;不得安排法律法规禁止刊载的其他内容的图书。
3、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和伪科学出版物的通知》,严禁出版以介绍气功健身为名散布荒诞言论和歪理邪说的图书。
4、评述国内、国际重大问题的选题,要谨慎对待,如内容把握不准,则须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审核。
5、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辅读物要严格控制品种,并把好质量关。为避免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教辅读物充斥图书市场,凡没有出版教辅读物范围的出版社,一律不得安排出版。
6、引进国外版图书,要加强对图书内容的审读,严防不健康文化的流入。
五、报送程序和要求
2000年度图书出版计划报送的程序分别是:在京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所属出版社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新闻出版署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所属、所辖出版社(军队出版社除外)由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统一审批(京外中央各部委所属出版社的年度选题计划经部委审核同意后,报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报新闻出版署备案;军队系统出版社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出版社主管部门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新闻出版局,要认真做好所辖、所属出版社2000年度出版计划的审批工作,并对选题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写出分析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制订出版计划的指导思想;选题总量、特点、结构;重点选题、再版图书情况;需要履行备案手续的选题;实施计划的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
报送的材料分文字和表格两部分,文字部分为主管部门的分析报告,表格部分按新的格式要求报送,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上述材料务于1999年12月31日前报送我署。
新闻出版总署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出版 计划 报送 通知
抄报:中央宣传部
抄送:新华书店总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