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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出版工作的通知
http://www.bkpcn.com  2013/6/13 16:15:43
 
  
主题词:   出版管理(5461)   出版广电总局(1659)   公告通知(1711)
 
 

新出厅字〔2013〕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原新闻出版总署于今年2月下旬下发《关于制订和报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出版重点选题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主管部门组织所辖、所属出版单位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主题主线,安排一批重点选题。
《通知》下发后,全国380余家出版单位报送了1500余种选题。经专家评审论证,最终确定了115种重点选题,其中图书选题95种,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20种(目录见附件)。为切实做好重点选题出版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出版重点选题的出版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提供保障,组织入选重点选题的出版单位根据《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国家出版基金,参加评审。

  二、获得国家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的出版单位,要切实抓好书稿的审读、编辑、加工、印制和发行等环节的工作,涉及重大选题备案范围的选题,要按照规定及时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确保出版导向和出版质量,并在封面上标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重点出版物”字样。

  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主管部门要总结近几年主题出版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规划今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的宣传、发行工作,组织好相应的展示展销活动,指导有关出版、发行单位做好重点出版物的宣传、发行工作,充分利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多种媒体、多种途径对重点出版物进行宣传,扩大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的社会影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向深入。

附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出版重点选题目录.xls (49.00 KB)

 

新闻出版总署

2013年5月30日

 
本文编辑:南舒 已阅读 18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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