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五届鲁迅文学奖评选启动“参评作品推荐”。记者从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获悉,此次评选将采用中国作家协会2月25日最新修订的“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新修订的条例,首次将“国家批准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刊发的数字出版物,纳入国家级文学奖的评奖范围;备选作品,首次面临“两轮公示”,广泛听取读者意见;“鲁迅文学奖”奖金额度也将有大幅度提高。
鲁迅文学奖创始于1997年,特设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等七大奖项,是我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大奖之一,迄今已颁出四届。对比2007年进行的第四届鲁迅文学奖评选,2010年 2月25日修订的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在此前的参评作品范围“评奖年限内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发表和出版的上述文学体裁、门类的中文作品”外,新增了“由国家批准拥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发表的上述文学体裁、门类的中文作品,均可参加评选”。就这一修改,中国作家协会是何考虑,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对记者称,今天将对公众给出详尽的说法。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