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行政管理职能,由审批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职能转变是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这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全党和全国人民所面临的新时代的需要,更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近年来,新闻出版总署紧跟改革发展的大局,积极推进新闻出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转变行政职能方面做了许多实际有效的工作。这方面,我中心有着切身的体会。我们紧密地配合总署行政职能的转变,积极调整工作方向和转变工作方式,发挥我中心的专业技术特长,为总署行政职能转变服务,为新闻出版行业改革发展服务。
这里,我想就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总署行政职能转变,以及直属事业单位配合行政职能转变,做好服务工作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一.行政职能转变需要行政的科学化和对职能技术手段的创新。
政府行政职能转变,是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职能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行政的科学化是职能转变的内在动力;技术手段的创新是职能转变的根本保障。
近年来,总署在转变行政职能中,先后将“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图书样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样本的收缴管理等工作陆续转移我中心。这些工作,之前有些曾经是总署有关司局的重要业务和管理手段,有些则属于事务性工作。随着新闻出版业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新的形势下需要改革,需要变化,需要以科学发展的态度和方法来进行整合,需要创新技术手段采取新的方法并赋予新的内容。
例如:书号管理工作,一直作为一种重要的管理手段。书号由总署控制,一个编辑每年5个书号,这种方式延续了10多年。虽然在促进出版发展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其弊病也凸现,“一号多用”、“买卖书号”屡禁不止。新形势下,这种管理方式已经成了制约出版发展的障碍。
再如:对图书出版前期信息资源的繁琐管理。长期以来实行选题审批,书号核拨,条码软片统一制作和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集中发放,由不同部门分别管理的办法。出版单位出每本书之前,需要分别跑当地新闻出版局、总署主管司局、书号中心、条码中心、信息中心等部门,耗时费力。不仅增加出版单位的负担,而且影响出版的效率。
再如:出版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多头实施。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出版产品的特性,出版产品应当包括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报纸、期刊等等产品形式;其质量包括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装帧设计质量和印制质量。由于对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和管理没有统一的机构,多年以来,一直实行分块分割、多头、多部门分散管理,形不成合力,某些方面的监督管理虚化。
再如:在图书样书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样本,还包括报纸、期刊样本的收缴管理方面,也存在着内外分散的问题。内部分散,即根据各司局职能分工,分别收缴,分别管理,各自租用库房,设立管理人员,订立收缴管理措施;外部分散,即出版单位每出版一种出版物,须分头向国家图书馆、版本书库、总署等有关部门分寄样书、样本、样报、样刊。其结果是出版单位和管理部门都劳神费力,而样书、样本的利用效率却不大,管理也混乱。
再如:出版物标识的应用管理薄弱。长期以来由于按出版物的产品形态进行管理。因此,本来作为自动识别技术的出版物标识,也成为管理的重要手段。中国标准书号(ISBN)、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码(ISRC)、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由不同的行政部门分别管理(ISSN中心设在国家图书馆)。
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偏重于出版物的政治属性管理和行政管理,又将技术标识作为加强行政管理的手段,故而忽视了国际标识技术的发展和在出版物上的应用管理。“一号多用”,“买卖书号、版号、刊号”严重,成为长期以来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致使原本服务于出版管理,促进出版物流通,推动出版信息化发展的自动识别技术,变成了不法出版者谋生的手段,影响了正常的出版秩序,给出 版信息化形成障碍。
上述问题,亟需要在行政职能转变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的态度认真梳理、认真总结、认真分析。不仅要转变这些职能的内容和方式,更要研究这些职能对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作用,研究对这些职能实施手段的创新。
二.行政职能转变不仅需要行政职能内容的转变,还需要行政职能方式的变化,行政职能的重新配置以及相应机构的调整和改革。
行政职能转变会涉及到部分职能的外部转移或内部转移,会涉及到管理方式的变化,还会涉及到运行程序的变化,以及执行部门的调整与改革。因此,合理地配置和划分相互之间的职责分工十分重要。要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将不应属于自己的职能交给相关的部门,将已经过时的、落后的职能彻底抛弃。既不抱残守缺,又要改革创新。
就上文谈到的问题,讲一些认识。
第一,关于书号管理改革。2003年,柳斌杰署长就提出了“书号实名申领”的要求,之后中央领导又作出重要指示。
今年,我中心在总署领导和有关司局指导下,开发并试点应用了“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目前正在按党组的要求,抓紧举办出版社和省级管理部门培训班(已培训800多人,一半以上出版单位,12月上旬完成全部培训任务),2009年全面推广书号实名申领,实施书号管理改革。
这次书号管理改革,将彻底改变10多年来的管理方式。以见稿给号、实名申领、一书一号的方式发放书号和条码。利用计算机管理,通过互联网传输,整合书号、条码和图书在版编目数据(CIP)资源,实现对图书出版数据的远程录入、修改、查询、统计、汇总,并且使所有的数据一次录入,全程可用。通过不断完善,建立全国出版物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出版物元数据库。
这次书号管理改革,将改变以往总署直接管理书号的方式,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省级(中央在京出版社主管部门)为书号的核发部门,条码中心为技术管理部门。7月15日至10月15日,在北京、上海、重庆、湖北、新疆、青海、内蒙和外文局及所属的60家出版社进行了先期试点。初步实践证明,书号实名申领方便快捷、领取书号透明,出版社上传图书出版信息后,5——15分钟即可得到书号、条码。大大减轻了出版社的负担,管理部门随时随地可以了解掌握书号发放情况和图书出版情况。这项改革受到了出版社和管理部门的欢迎。
这次书号管理改革是总署行政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重新配置了行政职能,转变了工作方式。但是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研究如何使书号更好地为繁荣出版服务,怎样使书号的管理与发放方式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的文化发展。推动此项改革举措的持续稳定进行还需要深化改革。
第二,关于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柳斌杰署长几年前就提出了要搞“大质检”的要求。近两年,我们在总署领导和有关司局的指导和帮助下,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质量检测专业资质证书,争取到了中编办对机构的批复,建立了印刷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目前正在积极筹建光盘质量检测实验室,还培养了质量检测人员,研究制定了《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办法》等制度。目前,已由过去的内设机构(印刷产品质检中心)成为依法设立具有合格资质的专业机构。正在按总署的要求,全面开展出版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但是,我们目前仍然面临着机构不健全、职能不明确、职责不清楚、开展工作困难等问题。一方面与出版产品质量长期多头分散管理,目前尚未整合有关;另一方面则涉及到新闻出版行业对出版产品质量管理的认识和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
我们认为,应当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提高出版产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享受优质精神文化产品,促进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履行国务院三定方案,加快出版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培养人才、完善制度、精良设备,尽快担负起出版产品“大质检”的职能。
第三,关于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报纸、期刊的样书、样报、样刊、样本的收缴管理。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的规定,出版物出版后,出版单位应同时向国家图书馆、国家版本书库、新闻出版总署送缴样本。前文已述,目前是多头分送、多头管理,资源使用不当,造成相当大的浪费,给出版单位也带来负担。2005年总署决定将图书样书和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样本委托我中心管理。我们专门建立了样书样本管理处,租用了库房,建立了收缴和管理制度,同时开展了样书信息和音像电子出版物样本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了数据库。
总署即将搬入新楼,各司局随着职能转变已开始转向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样书样本收缴管理是具体的事务性工作。我们建议,总署可以将报纸和期刊的样报样刊收缴工作也委托我中心。
我们将按照总署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实施样书、样报、样刊、样本统一收缴管理,同时采集出版物信息,建立出版物信息数据库。使这批出版资源活起来,为新闻出版服务和为社会文化建设服务。
第四,关于出版物标识技术的应用管理。目前,我国主要的出版物品种已基本采用国际标识技术。ISBN、ISSN、ISRC三大标识均已在出版物上应用。出版物标识的基本用途是确定出版物的身份,同时也是计算机管理、信息流通的基础编码和自动识别的代码。多年来,我国为了管理的需要,将他们作为一种管理措施和手段。但是忽视了对他们技术发展的研究和应用的研究。不断出现的应用混乱已严重地影响到新闻出版行业信息化的发展。
我们认为,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目前的管理现状,研究改革举措。
我们建议,将出版物标识集中管理,即将现有的中国ISBN中心、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中心(ISRC)和ISSN中国国家中心规划一个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实行出版物标识使用审批与使用监督和技术管理分开的原则,由专门机构加强应用研究,利用技术手段实施技术监督和应用管理。
2000年,新闻出版署决定将中国ISBN中心与条码中心合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这些年,我中心通过参加国际会议,不断跟踪国际标准书号发展的趋势,2006年修订了《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2007年协助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修订了《中国标准书号条码》国家标准;组织人员研究了二维码在出版物上的应用,开发了应用软件;对ISBN与DOI(数据作品标识符),与ISTC(国际标准文本编码)的结合进行了初步研究;还对国际标准书号组织提出的现已列入国际标准的建立国家或地区性出版物元数据的要求和规定的落实,提出了方案(现已设计入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
通过这些实践,我们体会到,出版物标识虽然是一个技术问题,甚至是一个技术环节,但是关系到新闻出版业的信息化发展,关系到出版物的流通,还关系到出版标识技术与国际的接轨。
因此,应改变目前分散的管理方式,实行集中管理,加强应用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建立出版物标识管理数据系统,实施出版物标识的技术标准化管理。
三.发挥总署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服务优势,配合行政职能转变做好服务工作。
总署直属事业单位是服务于总署和行业的专业部门,通过自己特有的技术优势承担着不同的工作职能。总署行政职能的转变与我们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不是旁观者,而是参与者。在行政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勇于创新,积极推动直属事业单位的改革,创新机制体制,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我们认为,在行政职能转变过程中,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在行政职能转变中,转变我们自己。
多年来,总署直属单位在原来的机制、体制和职能范围内已经形成了一套固定的工作模式和思维方式。行政职能转变后,我们以前熟悉、习惯的已变得不管用了。例如:我中心已做了10多年的条码软片,和进行了多年的署优印刷产品评比,现在要以书号实名申领替代和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更换。首先要更换我们原来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紧接着要学习新的专业技术,创建新的工作模式。这种情况下,不转变我们自己是不行的。转变,必须学习,必须解放思想,必须打破已有的条条框框。
第二,在行政职能转变中,转换机制。
机制的创新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在总署行政职能转变过程中,一部分职能移交我们,其中有些对总署来讲是不适用于行政管理部门来做的工作,但对于我们可能是要通过专业技术努力要做好的工作。例如“书号实名申领信息系统”,样书样本的收缴管理等等。我们必须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以保证转移的职能顺利实施。
第三,在行政职能转变中,增强服务意识。
行政职能转变的目标是由管理型转向公共服务型。为新闻出版行业服务,为新闻出版大发展大繁荣服务,为人民参与文化创造、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服务是行政职能转变的灵魂。因此,增强服务意识,是行政职能转变的核心。我们必须以服务为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好各项工作。
第四,在行政职能转变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和人员素质。
各项工作是靠人来做的,特别是我们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人的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决定着工作质量的高低,甚至工作的成败。行政职能转变后,一部分工作移转下来,而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高的专业技能。我们必须加强人才培养,加强专业技术学习,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全面提高人员素质。以良好的人才和高质量的素质确保转变职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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