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发出通知,正式下达2009年江苏省农家书屋建设补助资金。
根据通知精神,江苏此次下达的省补助资金共3000万元,资助范围包括财政转移支付县(市、区),黄桥、茅山老区及苏北涉农区。为激励先进,省级财政还将对超额完成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一定奖励。
与以往不同的是,为保证省财政补助建设的农家书屋出版物质量,此次江苏省补助资金要在省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所辖县(市、区)的出版物采购目录,并报省农家书屋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意后,方可下达。 (苏新)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