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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30年
http://www.bkpcn.com  2008/12/17 9:20:25
 
  
主题词:   书评书讯(5317)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又是作为改革开放思想先导的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以下简称“大讨论”)30周年,人们正在隆重纪念。从我接触到的媒体报道中有几个特点: 由于30年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及它带给中国亘古未有、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使得国家繁荣富强,人民日益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人们对这场“大讨论”评价很高,对它的性质、作用认识得更深刻,认为通过“大讨论”进一步解放了思想,中国真正找到了一条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复兴之路。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引发了全国范围内有关“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尽管历史走过了30年,当年的“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已不复存在,但“大讨论”体现出来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精神、实践检验标准的思想不应消失。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已为中国的未来发展做出部署、提出要求,我们应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各项任务作出新的贡献,这是今天对“大讨论”30年的最好纪念。这里,我想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的来龙去脉,叙说一些史实,谈点看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下简称《实》文)的发表,是历史的必然,同时也确有偶然的因素。

  说它是“历史的必然”,首先要了解1977年、1978年时的现实情况。1976年10月一举粉碎了“四人帮”。一方面,从政治上、组织上打倒了为祸十年的“四人帮”,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而另一方面林彪、“四人帮”在“文革”中制造的现代迷信和种种谬论并没有得到清理。还有一方面,愈来愈多的人们,从历史和现实(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打倒一切、全面内战”造成的浩劫)中,日益感受到《实》文中提出的问题——以“两个凡是”来检验和裁定实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中国历史正处在重大转折的关头。因此,像《实》文这样的文章(或通过其他形式)迟早总要出现,不是在这家报纸,就是在那家报纸;不管是通过这种形式,或是另一种形式,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力为转移的历史必然。

  至于历史必然性的表现形式,比如《实》文出现在《光明日报》,而且是以“本报特约评论员”的署名发表,它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反应,则是偶然的因素。

  为何到南京约了胡福明稿

  约稿离不开当时的形势和报社的任务。1977年是粉碎“四人帮”以后的第一年。当时中央的工作是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罪行,各行各业进行拨乱反正。但在拨乱反正中,《光明日报》常常遇到一个几乎难以逾越的思想障碍,那就是对一些重大事件、重大的思想理论问题,实践证明完全是错误的,但是这些事件、问题却被说成是毛主席的“决策”,或是按他的指示做的,甚至是毛主席“点过头”的,人们投鼠忌器,既不能揭露,又不敢批判。比如,“文革”前夕,姚文元写的《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被认为是揭开“文革”序幕或至少是为“文革”投石问路的一篇重头文章,其谬误和政治阴谋,“文革”以后已昭然若揭,但长时期却没有人敢写文章批判,直到1978年11月15日,才由当时在《光明日报》工作的苏双碧在报社的支持下,冒着风险撰文并在《光明日报》上公开发表进行批判。原因很简单,因为姚文元的这篇文章是毛主席阅过并支持发表的。又如对教育战线,“文革”中有“两个估计”,一个是“文革”前的教育战线是被“资产阶级专了政”;另一个是“文革”前17年国家培养出来的大学毕业生和“文革”前的广大知识分子,“世界观基本上是资产阶级的”。“文革”以后,人们普遍认为实践证明这两个“估计”完全错误,否则无法解释建国以来教育战线的各项建设事业取得的巨大成绩。但批判文章却迟迟发表不出来,原因并不是没人会写,而仅仅是传言这两个错误“估计”是毛主席肯定的。后来只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当时“四人帮”在教育部代理人的笔记本中翻到了毛主席在一次内部讲话中说过,对教育战线上的问题不要讲得“过分”;“文革”前多数知识分子是拥护社会主义的。有了这样的口谕作为依据,批判“两个估计”的文章才得以迅速写出来并公开发表。

  这样的事例,各行各业在拨乱反正中屡有发生。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只停留在具体的行业拨乱反正非常不够,必须从根本上也即从基本理论上进行拨乱反正,弄清楚存在与意识、物质与精神、实践与理论、基础与上层建筑等谁决定谁,谁检验谁的问题,只有正本清源,才能把拨乱反正的工作进行下去。

  《光明日报》是一张以文教、理论和知识分子宣传为重点的中央大报,理所当然地要从基本理论问题上拨乱反正进行宣传,组织这方面的文章和报道。我当时在《光明日报》工作,担任理论部哲学组组长(《哲学》专刊主编)。哲学是关于世界观、方法论的科学,组织这方面的理论文章对我来说也是责无旁贷。

  到南京去向胡福明约稿,从某种意义上说,则完全是偶然因素。1977年7月,南京地区的理论界召开理论讨论会,与会的除了理论工作者以外,还有各大企业的工人理论队伍,共200余人。这在当时还是少有的。我正好是南京人,南京家里有老母亲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这样我就被“公私兼顾”地派遣到南京参加理论研讨会,任务是采写一条会议新闻,相机物色作者组织一篇《哲学》专刊上的文章。

  我采写的新闻后来于1977年8月11日在《光明日报》一版头条位置上发表了。“深入揭批‘四人帮’划清理论是非界限”是这篇新闻的大标题,它是这次理论讨论会的主题,也是我到南京组稿的主题。

  在参加讨论会的200多人中,胡福明是南京大学的一名青年教师。我与胡福明并不相识,胡福明也从来没有向《光明日报》投过稿,但我为什么单单向他约稿呢?缘由是他在会上的一次发言。他指出“文革”中批判“黑六论”之一的“唯生产力论”,其实是马克思主义的,批“唯生产力论”就是批马克思主义。现今人民都认同社会主义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但在当年深受“两个凡是”的束缚,不少人都不同意胡福明的观点。在胡发言以后,马上就有两三个人发言批判,一场旨在揭批“四人帮”的讨论会变成了与会人员之间的争论。会议主持人立即宣布休会。这时我找到了胡福明,自报家门并告诉他,我在北京参加理论讨论会,采访一些知名专家学者时也听到他们发表过与他相同的意见。

  会议结束后,我从胡福明的两次发言和短暂交谈中,发现胡福明的思想解放,敢于发表并坚持自己的观点,又有理论素养,是个恰当的人选,就找了他,约请他为《哲学》专刊写一篇理论文章。我没有点题,撰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题》(即后来的《实》文)文章的题目是他自己定的。但按照惯例,我们的组稿意图(即我写的会议新闻的主题)大的范围和要求是会告诉他的,否则我就失职了。

  参加南京理论讨论会以后,我连续到上海、青岛出差。1977年12月份我回报社后看到他寄来的两篇稿件,一篇是批判江青在“文革”中的谬论,另一篇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前一篇没有选用,后一篇虽然好像是“纯”理论,引了不少马、恩、列和毛主席的话,但它确实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即实践与理论的关系,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中和标题上虽然没有“唯一”字样,但文中提到只有实践、只能靠实践才能检验真理,实际上蕴含了“唯一”的意思)。因此,我把它留下,略作处理以后,于1978年1月14日签字发排,并于19日把两份小样寄给了胡福明。

  至于当年我选中并编发《实》文时的思想状况,我想用当年我采写的那条新闻和以后我曾经为编发《实》文给胡福明的两封信(胡福明是个“有心人”,保留了我给他的信)来说明,这比我今天怎么回忆和叙述都更有真实性,因为那新闻和信更能如实反映我当年的思想认识。

  从那两封信中可以看出,我当年选中并编发《实》文时,不能说没有自己的思考,比如信中说的“片言只语”实际指的是“毛主席的片言只语”,“硬套某个指示”实际指的是“硬套毛主席的最高指示”,我希望作者“增加联系实际部分”实际指的是要增加这些内容,这已蕴含着对“两个凡是”的批判,但限于自己思想政治水平,加上自己也“心有余悸”,当时并没有明确提出文章的要害是批判“两个凡是”,更没有想到这篇文章最后变成了“本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发表,以后反应那么大,最终引发了一场关系到中国前途命运的真理标准大讨论。

  十易其稿

  修改《实》文的问题,最有说服力的就是对比当年的初稿和历次改稿、定稿的清样。据《光明日报》保存的稿样,胡福明的来稿经过我压缩处理后发排的是初稿,以后的六次改稿,主要是作者修改,第七、八次修改是报社的同志改的,第九次修改是当年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研究人员改的,最后在《理论动态》1978年第60期刊出的是由胡耀邦定稿的,刊出时没有署名,文末特别注明“(光明日报社供稿,本刊作了一些修改)”,第二天《光明日报》以“本报特约评论员”名义公开发表。

  据我所知,《光明日报》的同志虽然对《实》文进行了较多修改,但从来没有认为自己是作者,而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编辑。

  作者与编辑、写作与编辑工作,应该有特定的含义,有自己的职责范围。不论从贯彻《著作权法》还是遵守职业道德的角度,对于编辑人来说,不允许把经过自己的手修改过的文稿说成是自己的稿子,除非这文稿经过修改已变得脱胎换骨,面目全非。“合作作品”也应有明确界定,它必须是合作者有合作意向和合作事实,而《实》文完全不存在这种情况。

  在修改过程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1978年4月13日晚上的那次小会。

  对于胡福明的文稿,《光明日报》收到以后,就向他表示要发表。经过前五次修改,已把它拼到《哲学》专刊1978年第77期大样头条位置上准备于1978年4月11日刊出。按照规定,《哲学》大样要送总编辑杨西光审阅。他慧眼识珠,认为这样重要文章放在专刊上用太可惜了;文章还要修改,修改后放在《光明日报》第一版显著位置发表。他把我叫去,提出这样的要求。对前者我立即照办,抽下了已拼上大样的《实》文,换上另一篇文章,但对后者,我感到难办,因为按照杨西光的意见,修改较多,要求又急,而作者远在南京。

  正在我危难之际,胡福明为参加在北京举行的一个哲学讨论会,于4月13日来到北京。他给我打来电话,我马上告诉杨西光,杨当机立断说,晚上把胡接来,开会讨论《实》文的修改。这样,当天晚上,在杨西光的办公室里,他主持,有胡福明和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的一位研究人员,加上马沛文和我,开了一个小会。会议开始时,杨西光首先发言,肯定《实》文是好文章,报社决定刊发,但需要修改。

  4月13日的会议,因为是临时召开,人又不多,会议没有人记录,所以个人具体讲了些什么,现已无案可查,实为憾事。所幸我当过记者,随身带了采访本,我把杨西光最后的发言,提纲挈领地记下来,一共30多处。最重要的是两处:一处是强调文章的指导思想是宣传完整地、准确地毛泽东思想,另一处就是文章的要害是批判“两个凡是”。

  胡福明在文章中说他在构思文章时曾把“两个凡是”作为“靶子”,但考虑到当时形势,不能直白地表露,而杨西光在4月13日小会上明确提出《实》文矛头指向“两个凡是”,这可以说明,以杨西光为代表的《光明日报》同志和作者,试图使这样的意图用文字表达出来,这无疑使《实》文主题更加明确,那就是:论证实践与理论的关系,强调实践标准,以理论的形态反对“两个凡是”。杨西光的发言高屋建瓴、画龙点睛,不仅使《实》文升华,而且为修改《实》文定下了基调,以后的修改实际上就是按这个思路进行的。这可以从开会以后的《实》文的第七、八次改稿得到印证。第七次改稿在保留原稿的基础上,加了这么两段话:“他们(指革命导师)并不认为凡是自己讲过的话都是真理,也不认为凡是自己做出的结论都要维护。”这两段话直点“两个凡是”。第八次改稿时,杨西光考虑到“两个凡是”是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这么直接批评不宜,我们又特地改成:“他们并不认为自己讲过的一切言论都是真理,也不认为自己做出的所有结论都不能改变。”与第七次改样相比,删去两处“凡是”,加了“一切”和“所有”,实际上与两处“凡是”意思一样。这样的增删实在是一种无奈之举,却也真实地反映了我们当时的心态。(作者王强华 系光明日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时任责任编辑)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文编辑:南舒 已阅读 71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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