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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署将建“黑名单” 收录拿“封口费”记者
http://www.bkpcn.com  2008/12/1 8:56:29
 
  
主题词:   出版总署(3049)   违规违纪(1239)   重大事件(450)   封口费(11)
 
 

  “封口费”事件的查处还不算完,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员将被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事件中已查实存在问题的涉案人员,将被列入违规违法新闻从业人员“黑名单”。这是在11月28日下午中国记协就“封口费”事件举办的“传媒沙龙”上,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新闻业务处处长农涛介绍的。

  农涛首先介绍了“封口费”事件的查处情况。他说,案件查处到目前这一步还不能算完,“现在进行的处理主要还是单位内部的行政处分以及行业管理的行政处罚,下一步,涉及刑事犯罪的还要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

  农涛认为,从实际了解的情况看,“封口费”事件不是一起孤立、偶发的事件,而是少数新闻记者职业素质低下、媒体经营环境恶化以及相关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是长期形成的顽症,不单纯是新闻队伍本身存在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需要全面认识、深入剖析,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农涛介绍说,目前,我国新闻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但新闻出版总署正在创建违规违法新闻从业人员“黑名单”。“各类以新闻采访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者,比如对此次事件中已查实存在问题的涉案人员,有记者证的吊销记者证,没有记者证的就将被列入‘黑名单’。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员,新闻出版总署不仅不会为其核发记者证,而且当我们建立新闻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的时候,位列‘黑名单’的人连参加准入考试的资格都没有。”

  “新闻工作作为保证公众知情权、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职业,不仅要求从业者有非常良好的专业素质,同时也要有非常‘干净’的从业记录,如果存在不良记录,今后新闻出版总署就拒绝他进入这个领域工作,”农涛说,“黑名单”制度已经初步建立,目前正在进一步丰富资料。(李国民)

来源:检察日报
 

 
本文编辑:南舒 已阅读 59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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