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数字出版领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数字出版领域就取得以上这些喜人的成绩,令人振奋。但是,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与国内出版业的内在要求相比,与国际出版业竞争的外在压力相比,我们在数字出版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对于数字出版的认识依然有待深化。
近年来,许多传统出版单位开始认识到数字出版的发展方向,但是对于数字出版的理解还远没有到位。其主要表现有三点:一是将数字出版简单地理解为企业发展或者产业升级的环节,没有认识到在新技术背景下的知识经济时代,数字出版技术对于推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重要意义,没有将数字化转型与出版业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联系起来;二是将数字出版简单地理解为技术创新与技术变革,停留在建网站、或与运营商签订这样那样的委托数字化协议阶段,对数字出版的本质缺乏认真研究,没有认识到数字出版所引起的传播革命和生产力的变革,因而没有认识到向数字化转型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三是将数字出版简单地理解为纸质出版物的电子化或网络化复制,即“媒体搬家”,没有充分利用多媒体数字技术和传播途径的巨大优势彰显新闻报道、知识传播的及时性,甚至因担心纸质出版物的发行量受到影响,有意推迟其多媒体数字出版物的更新时间,使其沦为传统媒体的点缀或附属品。这是在数字出版方面存在的压力。
2.数字出版的管理模式有待完善与创新。
新闻出版战线是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担负着巩固思想阵地、引导社会舆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社会责任。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主动改进和做好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数字出版物作为网上电子文化产品,与其他文化产品一样,具有社会导向功能,其内容影响着受众的政治、道德、文化、价值取向。由于利益的驱使和监管的困难,一些错误思潮、陈腐观念、精神垃圾借助网络等新媒体表现自己,影响社会。对此,我们一直在探索有效的、符合技术特点的管理手段,建立并启动“24小时网络出版内容实时动态审读监管”机制;我们一直在探索建设有效的监管体系,以保证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保证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但许多工作还刚刚起步,处于摸索阶段,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政策法规方面,由于相应的法规建设滞后,内容管理在海量信息面前按传统出版管理模式几乎不可能。网络安全、信息传播规范、著作权保护、电子商务、域名管理、虚拟财产、网络犯罪等涉及数字出版法律法规方面的内容,有的从传统法律转来,发挥了一定效能。但与数字技术特点结合不紧密,执行起来有较大难度。2007年 “七位知名作家状告书生”和 “400位学者状告超星盗版” 一度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数字版权问题也成为了业界的热点话题。由于缺乏法律的有效保护和畅通的版权授权途径,初期培育了市场的技术支持商的地位日显尴尬,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整个产业的快速发展。
准入和资质方面,目前从事数字出版活动的机构非常多,但绝大多数并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而基于互联网和手机等新技术的博客、播客等高度交互空间,又使得广大读者在信息消费的同时,也参与到信息制作和发布等数字出版流程。这两个方面的准入和资质问题,也是数字出版管理亟需填补的真空。
3.数字出版的产业化瓶颈亟待突破。
理念、管理上的问题,归根结底都从产业发展上表现出来。目前,数字出版面临的产业化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从产业链角度看,传统出版单位过度集中在内容源头一端,离内容价值最终实现端的距离较远,在整合整个产业链的过程中处于劣势。与此同时,掌握着新媒体技术的公司虽然拥有技术和平台上的优势,却缺乏出版资源的支持。
二是在商业模式上,以传统出版单位为主的数字出版尚未形成能够盈利并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还处于投入大于产出阶段。2008年6月,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国家级多媒体数字出版实验室”的调查结果显示,在335份多媒体数字报纸中,需要付费浏览的仅有14份,占全部被测试对象的4%;免费浏览的321份,占96%;出版社的数字出版物销售收入正在逐年增加,甚至已成为少数出版社销售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但目前大多数出版社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是纸质出版物。
三是在资金投入上,由于现行体制中的传统出版单位受惠于国家的保护性政策,传统出版单位的负责人也大多是上级主管单位任命,缺乏研发和实现转型的紧迫感和求新、求变、求突破的创新意识和内在动力,投入不足,资金匮乏。
四是人才的培养没有跟上产业的发展。数字出版不仅需要优秀的编辑人才,更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市场开拓和营销等复合型人才,这些都是一般传统出版单位所不具备的。
4.数字出版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尚需加大。
数字出版的发展,不仅需要业界不断提高认识,而且需要掌握和运用最新的科技成果,具备相关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这些,正是传统出版单位所欠缺的。同时,数字出版标准和规范、版权保护等问题,也是产业发展亟待克服的技术性障碍。
关于标准化,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目前业界对数字出版标准化的认识还存在盲目性,认为数字出版标准化与传统出版标准化完全没有关系。事实上,数字出版依然以基本信息的标准化为基础,只是载体发生了变化。由于目前我国出版物标识标准、字符集标准、信息分类、词表分类等基础性标准和传统出版标准还很薄弱和不健全,因而影响到数字出版的发展。二是数字出版领域涉及多头管理,数字出版标准化工作在多个领域出现交叉,标准制定协调难度很大。三是上下游环节各自为战,有待协调一致。目前,技术提供商根据需求建立了自己的企业标准,数字图书馆也制定了自己的一套元数据、唯一标识等规范,数字出版标准与数字图书馆标准规范互不相通、互不兼容。可以想见,如果数字出版产业链的上下游不密切合作,形不成上下贯通的标准规范,必将形成新的资源浪费和新的信息孤岛。
关于数字版权保护,由于数字出版是以技术开发与版权增值为核心的产业,版权保护是其发展的核心问题。在美国,版权产业是其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因和信息经济的驱动力,可以说,没有版权保护,就没有好莱坞的全球市场。在我国,由于数字技术对传统版权保护带来的冲击,数字作品的版权不能得到充分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每每受到伤害,再加上为数相当多的网民缺乏良好的版权保护意识以及正确的数字消费观等,导致数字出版产业链不完善,无法进行正常的产业循环,数字出版业难以得到健康发展。以上是我们在数字出版领域之间还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来源:中国出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