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别人共同书写编著一本教科书,聘用第三人担任主编,但我们之间无任何报酬上的约定。出版社按字数为单位向我们支付报酬,每次都由主编去取,现我想问就此报酬我们三人之间应如何分配?
答:就该书的著作权,从所述的事实来看,应属于三人共同所有,如果明确划分了教科书的编写篇章,那么每位撰写人就该撰写篇章部分享有著作权,聘用的主编,虽其未参与撰写工作,但对本作品也享有署名权。单就你稿酬分配一节,因出版社是依据字数的数量为单位计算费用的,那么如果你们之间无约定,应按劳务工作量享有分得报酬的权利。
来源:中国图书出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