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2008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7月11日在上海结束。来自中国、欧盟、美国、日本和印度等国的高级法官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围绕知识产权诉讼中证据及诉讼行为、专利侵权的认定、抗辩事由、救济措施等专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本次会议为期两天,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进行开幕致辞和主旨演讲。他指出,现在,保护知识产权已成为中国的基本国策,他呼吁大家充分交流信息,扩大共识,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奚晓明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着重在三个方面争取新的进展。首先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政府新近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其次要通过继续制定司法解释,明确具体司法原则和标准,统一司法尺度,增强适用法律的可操作性和确定性;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法律适用,既注重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也注重防止因专注权利人利益保护而阻碍技术发展,依法平衡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再次要加强制度创新,积极探索建立适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工作新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
欧盟代表Michael Pulch博士在开幕致辞中讲到,欧盟高度认可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为实现国际大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调整而进行的持续通力合作。欧盟重视技术交流,这次会议加强了中国与欧盟之间的理解和长期的战略性伙伴关系。与会者认为,本次会议为在不同法律体系下解决相似的问题提供了新方法,各国有机会通过学习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来提高工作效率。从长远的角度看,这意味着不同司法体系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国际司法网络不断加强,司法部门与国际层面贸易伙伴的合作更加紧密。(王玉梅)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