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熊选国4月15日在京表示,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为保证审理质量,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采取了相对集中审理的办法,一般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以上法院一审。
熊选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层国际研讨会”上发言时说,截至2007年底,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为69个、38个和43个,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了40个基层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布局比较合理,审判力量明显壮大。(白瀛 田雨)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