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申请  
增值服务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2026-03-14 网站点击数 54833
首 页 | 领导讲话 | 出版政策 | 出版研究 | 数字出版 | 印刷包装 | 法律法规 | 中国报刊名录数据库 | 传统出版专题数据库 | 职业资格考试系统
出版机构 | 版权动态 | 图书资讯 | 书摘书评 | 农家书屋 | 热点新闻 | 音像动漫 | 政策法规知识数据库 | 数字出版专题数据库 | 出版人才招聘平台
     用户名: 密码:
个人会员注册  找回密码  客服帮助       
出版互联网地图须国务院审批
http://www.bkpcn.com  2008/3/27 0:00:00
 
  
主题词:   出版互联网地图须国务院审批(1)
 
 

针对目前我国互联网地图存在的问题,国家测绘局、外交部、公安部等八部门将联合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从事互联网地图出版活动,应经国务院新闻出版部门审批,并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这是记者近日从国家测绘局了解到的。

 

    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地图编制、出版、登载和上传地理信息的行为,杜绝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民族尊严的“问题地图”在互联网上传播。从事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活动,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从事互联网地图出版活动,应经国务院新闻出版部门审批,并取得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我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地图编制和出版活动。 

来源 :北京商报

 
本文编辑:飞扬 已阅读 701 次

 
分享到: 分享到新浪 分享至QQ空间 分享到校内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推荐到豆瓣
  相关文章
   

网站声明:本网站所登载的文章仅供学习查询之用,版权属于原作者,本站登载并不表示我们同意其观点
如认为本站不能登载,请作者及时与我们联系,本站将予以删除。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
版权所有 © 2003-2012  中国图书出版网  京ICP备07011887号
联系电话:010-88254248 邮箱:service@bkpcn.com
建议使用1024*768的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
技术支持:华信(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