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全国政协新闻出版界委员在驻地进行了分组讨论,委员们不约而同地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新闻出版总署原副署长、党组成员石峰委员指出,发展文化产业首先应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与此同时,反映当代价值观念的创新文化也很重要。同时,发展文化产业要落实以人为本,保证文化产业的优秀成果由大众共享,高端文化固然很重要,面向基层群众和文化弱势群体的文化更应优先发展,应该二者兼顾。
雅昌集团董事长万捷委员认为,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需要集全社会的力量构建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文化产业体系,“我们国家不缺乏文化资源,但能够将资源变成市场接受的文化消费品的主体——文化创意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市场化、产业化的运作能力还不强。”
目前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虽然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培育,通过认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手段促进文化企业的成长,地方政府也很重视对文化创意企业的扶植,但由于未能将文化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来看待,缺乏明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的鼓励政策,建议借鉴已成功推行的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的各种行之有效的鼓励政策,由主管部门界定国家鼓励发展的文化产业领域,如:新闻出版服务、广播电影电视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等等。明确在各领域中重点扶植企业的标准,如:商业模式是否清晰、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掌握情况、品牌影响力等等。在此基础上,协同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人事部等单位制定具体的扶植政策,如:先进设备的进口优惠政策,出口鼓励政策,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经营创新的资金政策、土地政策、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