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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出版传媒确定A股发行价区间
——为人民币4.20元/股-4.64元/股,14日网上申购
http://www.bkpcn.com  2007/12/14 0:00:00
 
  
主题词:   辽宁出版传媒确定A股发行价区间(1)
 
 

  经过12月7日至11日的路演询价,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布首次公开A股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4.20元/股-4.64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布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称,本次发行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总量为14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股份2800万股,占本次A股发行数量的20%;其余11200万股向网上发行,占本次A股发行数量的80%。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4.20元/股-4.64元/股(含上限和下限),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27.13倍至29.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由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人民币4.64元/股)进行申购。

  本次网上资金申购日为2007年12月14日,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申购简称为“出版申购”,申购代码为“780999”。

    本次网上发行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9999.9万股,法定机构证券账户每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网上发行数量(11200万股)。

  在网上路演的致词中,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慧英表示,此次辽宁出版传媒发行14000万股A股,募集资金将用于设立辽宁出版策划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等四个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后,将加快突破目前主要涉足单一媒体经营业务的局限,加快向多层次、跨媒体、跨地区方向扩张,成为出版业第一个实现由产业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的战略投资者。

  据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扬华介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中,辽宁出版策划有限责任公司的重点图书项目和辽宁北方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的亚马逊—卓越网专区建设项目目前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并取得初步的工作成果。目前公司已先期组织下属的辽科社、辽美社、万卷公司、辽海社等4家出版社提出了21种出版选题,拟作为辽宁出版策划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批重点图书。首批重点图书包括文化历史类8种、艺术文化类5种、科技类2种、生活类6种。目前有11本图书已经进入组稿阶段,有5本书进入审稿编辑阶段,有1本进入发排印刷阶段,有4本进入出版发行阶段。北方配送公司与亚马逊—卓越网成功合作,实现了与世界一流图书零售网站业务的接轨,拓展了新的业务领域,为其规模化发展提供新的方向和空间。目前该项目市场稳定,货源充足,采用的网络信息系统先进,物流配送技术和设备成熟可靠,经济效益较好。

  此外,公司已经抽调专门人员筹备和组建中国出版业第一个出版资源数据库,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关于作者资源、重大社会反响选题资源、国内畅销书资源,以及筹划良好选题的社会组织、机构资源、有培育价值和能产生附加值的其他出版选题资源,进行市场化选择和采用。

  任慧英表示,通过此次上市,公司的管理运作将更加规范,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得以保证和提升。在未来3年里,公司将以提升图书出版主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实力为核心,同时积极拓展新媒体领域,实现成为“方向正确、主业突出、品牌名优、综合能力强的大型出版传媒集团”的发展目标。

  作为保荐人暨主承销商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业务总监刘禹表示,辽宁出版传媒主营业务突出,资产优良、业绩较好,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是一个非常好的公司,他对出版传媒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上周,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举办的机构投资者见面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公司投资价值得到投资者普遍认可,很多机构纷纷表示申请认购,公司于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进行了网上路演。

  小贴士

  关于股票的询价与定价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06年9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询价对象是指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以下称股票配售对象)应当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

  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在发行价格区间和发行价格确定后,应当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网下配售股票,应当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

  网上发行时发行价格尚未确定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当按价格区间上限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应当退还给投资者。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在推介过程中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得干扰询价对象正常报价和申购,不得披露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推介资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王坤宁)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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