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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聚焦:警惕利用国际刊号从事非法出版活动
http://www.bkpcn.com  2007/9/26 0:00:00
 
  
主题词:   行业聚焦:警惕利用国际刊号从事非法出版活动(1)
 
 

    “香港出版许可比较容易申请,美术类刊物使用香港刊号出版发行的现象很普遍。”一名资深美术界人士告诉记者,“但事实上这些刊物大多数都是在内地完成采编,发行、广告都是针对内地市场的。”
  

  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教育类刊物。由于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大多要求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论文,一些教育或学术类期刊多利用各种手段收取版面费,而拥有国际刊号的期刊显然更有“分量”,这为标有国际刊号的非法期刊提供了牟利的市场。

  据业内人士介绍,国际刊号是一个图书馆的检索标志,并不是出版许可。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只在境外注册的刊物,未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就在内地出版、发行、印制并设立办事处或联络处,是不允许的。

  在内地,国际刊号甚至已经形成一个地下市场。记者在网上搜寻“刊号”发现,专门提供在香港代理申请刊号服务的网站不在少数,所谓“代理注册国际刊号,香港杂志社、香港记者证”等明码标价,公开出售,有的网站居然还打出“庆香港回归十周年特惠”的广告。在一些传媒论坛里,代办国际刊号的广告也很常见。这些公司一般是通过在香港注册一个公司,再向内地的买家收费,然后免费在境外注册国际刊号,一般一到三周即可搞定,收费在数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很多买家还会同时委托其在境外注册一个类似“中国XX协会”的机构作为主办单位,以便谋取非法利益。

  在内地,正式期刊的刊号必须拥有国内统一刊号(CN),只有ISSN国际刊号而无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在内地被视为非法出版物,其组织开展的活动也属于非法行为,公民可向公安机关反映或举报。据了解,目前,只有少数境外期刊被允许通过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以订户定购的方式在国内销售。(马春茂)

据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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