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申请  
增值服务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2026-03-14 网站点击数 93899
首 页 | 领导讲话 | 出版政策 | 出版研究 | 数字出版 | 印刷包装 | 法律法规 | 中国报刊名录数据库 | 传统出版专题数据库 | 职业资格考试系统
出版机构 | 版权动态 | 图书资讯 | 书摘书评 | 农家书屋 | 热点新闻 | 音像动漫 | 政策法规知识数据库 | 数字出版专题数据库 | 出版人才招聘平台
     用户名: 密码:
个人会员注册  找回密码  客服帮助       
总署报刊司:两年内将推出新闻执业资格准入制度
http://www.bkpcn.com  2007/7/31 0:00:00
 
  
主题词:   总署报刊司:两年内将推出新闻执业资格准入制度(1)
 
 

  7月27日下午14:30,中国记协国内部和中华新闻传媒网联合举办第九期网上沙龙直播,主题为“从《纸做的包子》看新闻采编权的规范与保障”。到会嘉宾将就如何完善当前新闻媒体的临时用工制度,把好进口关;如何完善当前新闻媒体的稿件采集制度,把好来源关;如何完善当前新闻稿件编辑审核刊播制度,把好刊播关等问题展开讨论。以下是新闻出版总署报刊管理司报纸处副处长农涛讲话摘要:  

  这次的《纸做的包子》的事件,在新闻媒体中在编不在编,临时还是什么情况的用工确实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现在我们要求在编以外的人员不能要求他做聘任,说实话,临时人员要有一个说法。我理解聘任不能算是临时人员,它是正式的用工制度,有契约。

  我们的用工制度,一部分是在编人员,另外一部分是聘任人员,一定要有聘任合同。如果连单位都不承认你是员工的情况下,再发记者证这是不可能的。从用工制度上来说我们确实要逐步进行规范,这几年报刊单位也一直强调用工制度。是聘任人员必须要把你和单位的合同进行备案,留复印件。

  关于培训的事情,2002年,新闻出版总署和其他各个部门一起共同对新闻媒体进行了培训工作。现在的工作我们考虑还是一个执业资格准入的过渡阶段,这几年我们一直在进行这项工作。最近有一个好消息,我们和人事部重新商讨怎么建立新闻的从业人员的资格制度,这个制度应该说是根据我们国家的特殊情况,用工的情况建立起来的,否则没有一个从业人员的标准将会出现一些问题。

  我们的方案已经拿出来,希望能够在今明两年推出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这个制度是衡量你做编辑、记者、采编工作的基本门槛,建立从业人员档案,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够更方便于我们今后对有不良记录、违纪违规人员的掌握和处理。现在往往是这些临时人员在这家媒体做完以后,被媒体、报社的人发现了,发现之后把他辞退。这个人用工时就没有记录,走的时候也没有记录,所以他的行为并没有被记录下来,也没有人去监督。

  从2003年开始,领了记者证的人如果出了问题,我们可以吊销他的记者证,他不能再从事新闻采编的岗位和工作。如果是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则终身不能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但还有更大的范围我们没有掌握,比如这次《纸做的包子》涉及到的人员,他是从事这个领域的工作的,但没有一个档案去记录,这是目前的一个缺陷。我们将推出执业资格准入制度,把所有人员档案通过数据库实现对他基本的监督。

据中华新闻传媒网
 
 

 
已阅读 675 次

 
分享到: 分享到新浪 分享至QQ空间 分享到校内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推荐到豆瓣
  相关文章
   

网站声明:本网站所登载的文章仅供学习查询之用,版权属于原作者,本站登载并不表示我们同意其观点
如认为本站不能登载,请作者及时与我们联系,本站将予以删除。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
版权所有 © 2003-2012  中国图书出版网  京ICP备07011887号
联系电话:010-88254248 邮箱:service@bkpcn.com
建议使用1024*768的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
技术支持:华信(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