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申请  
增值服务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2026-03-15 网站点击数 8024
首 页 | 领导讲话 | 出版政策 | 出版研究 | 数字出版 | 印刷包装 | 法律法规 | 中国报刊名录数据库 | 传统出版专题数据库 | 职业资格考试系统
出版机构 | 版权动态 | 图书资讯 | 书摘书评 | 农家书屋 | 热点新闻 | 音像动漫 | 政策法规知识数据库 | 数字出版专题数据库 | 出版人才招聘平台
     用户名: 密码:
个人会员注册  找回密码  客服帮助       
台教科书商提供教师不当赠品被罚
http://www.bkpcn.com  2007/4/30 0:00:00
 
  
主题词:   台教科书商提供教师不当赠品被罚(1)
 
 

  中国出版在线(BOOKICP)据《台湾立报》2007-04-27消息报道:台湾“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经连日来密切讨论后决议,康轩文教、南一书局、翰林出版等3家教科书业者,于2006学年度国民中小学教科书选书期间,针对教师提供不当物品,以争取选用教科书的机会,依规定,分别各处新台币250万元、200万元及150万元的罚款。

 

  据报道,公平会接获检举表示,3家教科书业者涉及于2006学年度中小学教科书选书期间,对教师提供不当赠品的行为。调查后发现,康轩文教对教师提供可供摆饰的脚踏车模型、南一书局对教师提供作文批改图章、翰林出版则对教师提供具卫星导航功能的光盘及20本课外书籍等物品。公平会指出,教科书的选用权人为学校教师,实际购买者却为学生或家长,如果出版业者对教师提供不当物品,即有可能会影响教师的决策过程及决定,为确保教科书选择的公平性,公平会已规范说明出版事业不得赠送不当的金钱、物品或其它经济利益。公平会表示,教科书业者所赠送教师的物品,如果和教学没有直接的相关,均属于不当的赠品。目前各校已陆续进入教科书选用时际,公平会郑重呼吁,业者不得以赠送不当金钱、物品或其它利益的方式争取交易机会,同时教师如果有收受佣金或其它变相不正利益的行为,亦可能涉及贪渎或违反教师法规定,公平会将持续密切注意。(BOOKICP)

 
已阅读 410 次

 
分享到: 分享到新浪 分享至QQ空间 分享到校内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推荐到豆瓣
  相关文章
   

网站声明:本网站所登载的文章仅供学习查询之用,版权属于原作者,本站登载并不表示我们同意其观点
如认为本站不能登载,请作者及时与我们联系,本站将予以删除。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
版权所有 © 2003-2012  中国图书出版网  京ICP备07011887号
联系电话:010-88254248 邮箱:service@bkpcn.com
建议使用1024*768的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
技术支持:华信(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