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版权保护 繁荣音乐创新——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高峰论坛”24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来自政府有关部门、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代表,还有法律界、音乐界、唱片界和新闻界的权威人士以及卡拉OK经营业者代表和专家学者围绕卡OK收费、版权保护、音像业创新繁荣等话题展开交流。以下是中国音像协会会长于永湛发言摘编。
在“促进版权保护 繁荣音乐创作
――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高峰论坛“上的讲话
中国音像协会会长 于永湛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好!十分高兴能在2007年春光明媚的时刻与大家相逢在“促进版权保护,繁荣音乐创作――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高峰论坛”上。
首先,我代表中国音像协会,向出席本次论坛的各位嘉宾和来自音像界、娱乐界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深深的谢意!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不断完善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了版权行政管理和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化创新”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领》,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夯实基础工作,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为鼓励自主创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去年,我国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万余起,这些行动和措施,有力的促进了音像制品的正版销售。
今年伊始,我国政府更加加大了版权保护力度。为了落实《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发布了《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具体措施从去年的160项增加到276项,加大了审判工作力度和司法保护力度。其中明确规定,继续开展关于音乐电视著作权案件等方面的调研,出台司法解释,开展“享受音乐、尊重创作”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等。这些措施的颁布和实施,将对音像产业发展和音乐版权保护产生巨大的影响,对音像工作者是个巨大的鼓舞。
卡拉OK经营场所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一个使用音乐电视作品的庞大市场,对使用作品经济收益的合理收取和分配,可以给音像产业的发展和原创音乐的繁荣创造有利的条件,也为卡拉OK经营者合法、方便快捷地获得作品使用权创造条件。对权利人和使用者,甚至消费者来说都是互利双赢的。
中国音像协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充分尊重权利人和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力争将权利人和使用者团结起来,通过版权保护机制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在版权行政管理、司法保护和集体管理等各方的努力下,建立起科学的、合理的卡拉OK音乐版权保护体系,为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创新,建设和谐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