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总署下发了《关于开展以教辅读物为重点的专项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新闻出版总署、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对2006年1月至2007年3月出版的中小学教辅图书(以图书版权页时间为准)进行质量检查,包括习题汇编、课程辅导读物、竞赛辅导读物、作文辅导读物等。 《通知》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所辖和所属出版社出版教辅图书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检查品种和数量,重点检查与中小学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等主干科目相配套的辅导读物。总署将重点抽查教育类出版社和高校出版社出版的教辅图书。对于涉嫌“买卖书号”出版的教辅图书,总署将在检查图书质量的同时,检查这些图书的出版环节。一经查实,总署将依据《出版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根据《通知》,各出版社将于5月31日前将自查书目、质检结果分别报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和各自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于7月31日前将抽查书目、质检结果报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以供抽查。 另外,在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收尾阶段,总署将举办一次总结表彰会议,总结本次专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表彰一批在图书质量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编校人员、出版单位和主管部门。 据总署办公厅相关人士介绍,自2003年以来,总署先后开展以辞书、教材教辅、少儿读物和地图类图书为重点的专项质量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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