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3月21日下发《关于向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百种优秀音像制品、百种优秀电子出版物的通知》。 《通知》要求2005年以来正式出版的发行量在1万册以上的青少年题材图书和2006年以来正式出版的国产青少年题材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均可申报。每家出版单位可申报优秀
图书限5种以内(含5种)、优秀音像制品限8种以内(含8种)、优秀电子出版物限5种以内(含5种)。申报时限为2007年4月10日。 《通知》对申报优秀出版物的题材提出了具体要求:应适合青少年阅读、认知特点和接受能力,凸现时代性、民族性、科学性、原创性等特色;要有正确的思想导向,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注重形式多样,真正是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优秀出版物。新闻出版总署将组织对申报的优秀出版物的论证工作,并于5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向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百种优秀音像制品、百种优秀电子出版物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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