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申请  
增值服务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2026-03-14 网站点击数 77520
首 页 | 领导讲话 | 出版政策 | 出版研究 | 数字出版 | 印刷包装 | 法律法规 | 中国报刊名录数据库 | 传统出版专题数据库 | 职业资格考试系统
出版机构 | 版权动态 | 图书资讯 | 书摘书评 | 农家书屋 | 热点新闻 | 音像动漫 | 政策法规知识数据库 | 数字出版专题数据库 | 出版人才招聘平台
     用户名: 密码:
个人会员注册  找回密码  客服帮助       
龙新民代表两会观点辑要
http://www.bkpcn.com  2007/3/15 0:00:00
 
  
主题词:   龙新民代表两会观点辑要(1)
 
 



 

新闻出版总署决定把今年定为“出版物质量管理年”。这是我们行业自身发起的一个活动,自己找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就是为了进一步动员我们出版界高度重视图书出版质量,确保把图书出版当中的差错降到最低点,更好地为广大读者服务。

 

抓图书质量,最根本的是要建立一套长效机制。我们要在全行业形成共识,对图书出版质量不只抓一年,而是要长期抓下去。今年是以抓图书质量为主,同时也抓图书印刷装帧的质量。这项工作还延伸到报刊,报刊社也要高度重视质量,杜绝差错,切实对读者负责。

(《中国图书商报》3月6日)

 

我们要认真对待一些群众对报刊媒体刊登违规、虚假广告的反映;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好报纸、期刊、电视等媒体刊登广告中存在的问题。

 

确实存在一些书定价过高,部分出版社对此重视不够的问题。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多年来一直在开展专项治理,处罚了一些违规出版发行单位,已经收到一定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市场秩序治理力度,打击盗版,继续治理像“黄金书”那样的豪华本,提倡出普及本。

(新华社3月8日消息)

 

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今年要加强“农村书屋”的建设,每个书屋要达到1000种以上的图书。图书以科普、基础文化、法律图书为主,要让农民看得懂、用得上、买得起。

(《北京晚报》3月6日)

 

目前音像著协已与中国音像协会达成共识,由中国音像协会代表其行使卡拉OK授权和收费工作,这也符合《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目前新疆、云南等地已启动了授权和收费试点工作。

(《北京青年报》3月8日)

 

记者也是公民,一样享有公民人身安全的保护权。我国对保障记者人身安全有一整套法律法规。

 

采访和广告经营必须分开。扯在一起,会导致一些记者利用采访,要求人家提供广告费或者赞助,造成有偿新闻。如果一些记者站人手紧,又要采访又要经营,我希望他们尽快改进。

 

(报刊)严重亏损的应该退出。但现在比较遗憾,我们还没有形成这样一套机制。其中当然有一定困难,有的报刊社,尽管经营非常差,但如果停办,办报刊的人怎么办?一遇到人的问题,他的主管部门就下不了决心,有时候就苦苦撑着。但我认为,总署应该研究这个问题,抓紧制定退出机制。

 

商业网站的新闻采访,我觉得还不能完全开放,记者证目前还不能发给他们。如果所有网站都可以自由报道新闻,管理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就会对传统媒体形成更大冲击。当然,网络媒体是否拥有采访权,还是个新的问题。

 

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现在都是春天。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不是谁吃掉谁,而是谁也离不开谁,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关键就在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巩固老阵地,开辟新领域,适应新形势,那么各类媒体就会形成合作共赢的关系。

 
 
新闻出版作为一个政治性、政策性极强,又十分敏感的领域,现在改革难度很大,发展任务繁重,管理压力也大。我总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任何时候都必须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

(《新京报》3月10日)

 

客观地讲,我国老百姓保护版权的观念不是很强,假药、假食品不敢买,觉得对身体会有害,但是如果买一本盗版的书、一张盗版的光碟,就觉得没什么损害,版权保护的意识比较淡漠。所以要自始至终在广大国民中,特别是在青少年当中开展版权保护意识教育,开展拒绝盗版的教育活动。

(国际出版在线3月8日消息)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

 

 
已阅读 734 次

 
分享到: 分享到新浪 分享至QQ空间 分享到校内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推荐到豆瓣
  相关文章
   

网站声明:本网站所登载的文章仅供学习查询之用,版权属于原作者,本站登载并不表示我们同意其观点
如认为本站不能登载,请作者及时与我们联系,本站将予以删除。转载本站文章请注明出处
版权所有 © 2003-2012  中国图书出版网  京ICP备07011887号
联系电话:010-88254248 邮箱:service@bkpcn.com
建议使用1024*768的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
技术支持:华信(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