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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亮点解读
http://www.bkpcn.com  2007/1/25 0:00:00
 
  
主题词:   江苏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亮点解读(1)
 
 

  从20日在宁召开的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由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江苏省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将进入正式启动实施阶段,方案确定了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淮安、宿迁等6市和省新华发行集团、演艺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省社科院等90家文化单位作为改革试点,江苏力争在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中走在全国前列。记者撷取了此方案中的部分亮点,进行解读。

  一般出版社逐步转制为企业
  除少数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的出版单位外,其他一般出版社将逐步转制为企业。转制为企业的出版社必须坚持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实行特许经营或许可证管理。列入改革试点的出版社,要面向市场,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出版产业集群。积极发展电子书、网络出版等新兴业态,优化图书产品结构。高校出版社转企改制,要征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加快全省艺术院团转企改制步伐

  对文艺院团实行分类改革,一团一策,逐步完成从事业体制向企业体制过渡。继续深化江苏演艺集团的股份制改革,在全省确立一批院团“事转企”的改革试点,以点带面,加快全省艺术院团转企改制步伐。转制院团继续享受原有的财政拨款,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文艺院团的改革,促进企业与院团的联合。重点扶持一批体制新、机制活、有地方特色、有发展潜力的院团。同时,加大对昆曲等体现民族特色的剧种的扶持力度。

  改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以项目投入为手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公共文化产品实行政府招标、集中采购,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实行代建制。继续对文艺院团下基层演出实行场次补贴,对重大节庆活动、大型公益性展览和社科研究课题等实行公开招标。

  探索文化设施国有民营新路子

  在确保公益性文化场馆性质、功能不变,确保一定数量公益文化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国有资产、市场运作、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探索公共文化设施“国有民营”的新路子。对政府兴建的剧院、体育场馆等文化设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探索实行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实现文化设施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产业化。

  试点地区实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局合一

  在试点地区调整归并市、县(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分级设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版权局”牌子,统一履行原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同时,整合现有的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文化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能和执法队伍,分级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统一执法。

  鼓励多媒体经营和跨地区发展

  鼓励现有文化集团交叉持股或跨地区并购,实行多媒体经营和跨地区发展,逐步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整合文化资源,提高文化产业集中度,规划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记者 薛颖旦 汪秋萍)

据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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