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闻出版总署针对出版社“买卖书号”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果断措施,主动出击,分层次、分步骤开展了对图书出版的监管工作。
一是严肃处理违规出版单位。如,对内蒙古的远方出版社存在的大量“买卖书号”、一号多卖、一号多用等严重的出版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该社停业整顿半年,扣减该社2006年书号总量的三分之二,解聘社领导班子,将违规从事出版活动的有关人员调离了出版社。如,对新华出版社在与福建省科教文化发展公司(福建创新教育研究院)合作出版中,放弃编辑权、印制权、发行权,同一套教辅书出版两种版的违规行为,责令新华出版社立即停止这两套图书的发行销售,扣减该社2006年书号30个。
二是对有“买卖书号”嫌疑的出版社进行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先后对南方出版社与江苏鸿国蓝顿图书文化有限公司、世纪天鸿书业有限公司合作出版图书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对中国工人出版社在与文化公司合作过程中,使文化公司介入图书印刷和发行两个环节,变相出卖书号的问题;对文汇出版社以书代刊出版“精彩上海”丛书的问题,都进行了彻底调查,并对违规出版社下发《违规通知单》,给予警告。
三是通过主管单位检查和出版社自检的方式进行调查处理。如,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古吴轩出版社做出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扣发该社书号,进行内部整顿等处理。
四是根据群众举报和市场调查,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出版单位继续核查。(总署图书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