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图〔2005〕6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出版工作更好地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我署决定组织全国各出版单位,制定“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科学与文明,反对愚昧与迷信。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铸造中华文化新的辉煌,为激励人民奋勇前进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选题审核把关。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正确处理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既要注意下功夫抓一批学科建设、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重大骨干工程,又要下大气力抓一批结合生产和生活、为广大读者喜闻乐见的通俗读物,尤其是面向工人、农民和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普及性读物。
(三)优化选题结构,重视大众读物和专业图书的出版,正确处理内容与形式、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增强创新意识、精品意识,实施精品工程,多出原创性作品,打造独具特色的高品位、高文化含量的图书品牌,培育和维护好已创立的优良品牌。杜绝粗制滥造和平庸之作,全面提高图书出版的整体质量。
(四)正确处理继承和发展、借鉴与创新的关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既要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又要充分体现时代精神,注重开拓创新;既要立足本国,又要吸收世界一切优秀文化成果。
(五)注意发挥本地区和本社的出版优势、资源优势和专业特长,努力在出版实践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
(六)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走向世界的需要,鼓励出版单位开拓国际图书市场,通过文化传播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七)学术著作出版要正确处理好现实性与前瞻性的关系,既要充分反映当前各个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又要以长远的眼光关注未来中长期的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
三、制定出版规划的重点
(一)围绕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配合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认真组织出版一批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重点推出一批深入学习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术理论著作。
(二)重视有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图书选题,着力推出一批加强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方面的理论著作和普及读物。
(三)围绕党和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和事件,组织安排好有关选题:2006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200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0周年;200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即改革开放30周年;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2009年“五四运动”90周年。
(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组织一批宣传和研究科学发展观和建构和谐社会的理论著作,以及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的著作的出版。大力宣传党的为民政策,推出一批为群众排忧解难、劳动就业、下岗再创业、安全生产、法律维权等方面的实用性读物和关注贫困地区、贫困人群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方面的读物。
(五)认真按照中宣部和我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农”读物出版发行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做好服务“三农”方面图书的出版工作。以“看得懂、买得起、用得上”为原则,关注农业科技研究的最新进展,加快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读物的出版,加大农业实用技术、农村科普和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方面读物的出版,同时重视农村少年儿童和进城农民工精神文化需要方面读物的出版。
(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中宣部和我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出版物出版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做好优秀少儿读物的出版工作,特别要针对少年儿童的特点,重点推出一批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建设、法制普及、陶冶情操和素质培养的原创性读物。推出一系列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国产原创的动漫图书。
(七)集中组织一批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围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探索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的著作。要特别重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著作的出版。
(八)围绕“以德治国”和弘扬民族精神,重点安排一批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弘扬优秀民族精神,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的图书,以及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方面的读物。
(九)旗帜鲜明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反对愚昧迷信和伪科学,推出一批倡导科学精神和科学思想,教育人们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历史观的著作和科普知识读物。
(十)围绕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战略,组织一批围绕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地区协调发展的选题,重点组织、推出一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普及性读物。
(十一)充分重视科技应用和基础理论学术著作出版,与国家科研机构的重大科学研究成果紧密衔接,及时反映科学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特别是做好那些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对促进科学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具有重要作用,以及具有国际领先地位和填补空白价值的科研成果的图书出版工作。
(十二)安排一批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形式多样,贴近生活,贴近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时代精神,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原创性文学作品。
(十三)根据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引进一批高质量、高品位的图书,尤其注意引进国外优秀的科技、科普类图书。
(十四)重视文化的积累,挖掘、整理我国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整理一批具有文化传承价值的古籍图书。
(十五)重视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著作的出版。
四、“十一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结构
(一)“十一五” 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是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社的重点图书选题中经专家论证后产生。各级出版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要根据本地区和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及时与各地有关部门和研究机构的专家沟通,合理规划和组织好重点图书的出版。
(二)规划中除总目外还将包括6个子系统:
1、马列主义著作出版规划,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典著作和相关的理论研究性著作。
2、重大工程出版规划。重大工程是指规模宏大,有关部门重点组织、规划,能代表国家水平的权威性出版工程。
3、未成年人读物出版规划。系指18岁以下,以少年儿童为主要读者对象和有利于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智力开发和知识教育的相关读物。
4、“三农”读物出版规划。农村读物系指以农村读者为主要对象的读物,包括农业科学技术普及读物,通俗政治理论社会科学读物,农村文化艺术普及读物等。
5、古籍出版规划。
6、中国出版“走出去”重点图书出版规划。
五、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要配合国家“十一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制定各自的“十一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体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出版能力和出版水平,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和推动作用。在制定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时,既要注意本专业出书范围内学科领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动态,又要注意读者对象的多层次需要;既要认真研究图书市场的变化,又要加强对读者阅读趣味的正确引导;既要追求项目的学术价值和文化品味,又要考虑各自的地区特点和实际出版能力。真正做到选题优化、结构合理、切实可行、优质高效。
(二)各级出版管理部门和出版社要根据制定国家“十一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有关要求,在各自的“十一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中严格审议和认真筛选,择优申报。申报数量各出版社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一般不超过10种(多卷本丛书、套书按一个品种计算),有实力的出版社可报20种。已列入国家“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时间跨度长、按计划需延至“十一五”期间完成的重大项目须加以说明。对申报国家“十一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项目必须做到选题论证充分,人员(领导、编辑、作者)资金落实,确保出版时间和出版质量。
(三)各出版社将申报项目按《“十一五”规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的内容要求填写上报。为提高报送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所报“十一五”规划项目表格亦请同时通过 “中国图书出版网” (网址:〖BF〗www.chinabook.gapp.gov.cn)〖BFQ〗,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在线申报方法详见附件2)。在京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须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报我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所属、所辖出版单位(军队出版单位除外)由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我署;军队系统出版单位由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我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所属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以及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应认真审核所属、所辖出版单位上报的规划项目,并写出综合报告。上述材料请于2005年9月5日前报送我署。10月中旬我署将对各社申报的重点选题进行认真的论证和遴选,11月份完成“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制定工作。
附件:1 “十一五”规划项目申报表
2“十一五”规划网上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十一五”规划项目申报表
出版社盖章 出版社主管部门(省级新闻出版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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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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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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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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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幅数(万字/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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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责任者(填写主要编著者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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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责任者简介(填写其主要研究专业、学术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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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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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出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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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填写计划全部完成的时间)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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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500字以内,属国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规划项目、基金项目等,或为“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项目需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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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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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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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专家推荐意见(文字材料附在表格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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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栏目内容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十一五”规划网上在线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填报“十一五”规划项目申报情况,网上(IE 5.5以上版本)在线申报方式如下:
一、出版单位
1、登录《中国图书出版网》(www.chinabook.gapp.gov.cn),进入会员主页;
2、报送“十一五”规划申报项目情况
(1)选择“出版计划 重点规划 “十一五”规划 申报项目”;系统弹出“十一五”规划申报情况表窗口;
(2)上部分为已申报项目列表,可对已提交的项目进行修改、删除和打印操作;已删除的项目将从已申报项目列表中去除;
(3)下部分为申报项目表格,逐项输入申报规划情况各数据项,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保存成功”;
(4)保存成功后,先点击上部分列表中相应项目的“打印”字样,系统弹出生成好的申报表后,再进入浏览器工具栏中“文件”的“页面设置”,页眉和页脚设置为空,点击“确定”后,即可打印(按浏览器工具栏中打印图标);打印件可作为书面材料报送和备存。
注:1、申请单位即用户(出版单位)名称。
2、经出版社主管部门审核过的项目不可修改、删除。
3、请按照网上所提供表格数据项逐项填报。
4、在申报“十一五”规划项目(2005年6月1日至9月5日)期间,非会员单位在与《中国图书出版网》联系并获取密码之后,即可进入会员主页。
二、出版社主管部门(省级新闻出版局)
1、登录《中国图书出版网》,进入会员主页;
2、“十一五”规划申报项目情况审核
(1)选择“出版计划 重点规划 “十一五”规划 申报项目审核”;
(2)显示所属所辖出版单位名称,有申报项目的出版单位以粗体显示;
(3)点击出版单位名称,弹出“十一五”规划申报项目审核窗口,显示该出版单位的申报项目。
(4)可分别点击申报项目列表中的书名,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
(5)审核申报项目的时,先分别点击列表中每个项目前的复选框,然后点击“审核通过”按钮。
注:1、审核部门只限出版社主管部门(省级新闻出版局)。
2、主管部门要对项目是否按要求逐项填报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的项目将不再显示在列表中。
龚 洁 联系电话010-88254238 张 峻 联系电话010-8825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