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珠海在全国率先推行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代表市政府行使涉及12个方面(部门)的行政处罚权。2002年1月1日,正式开始履行包括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处罚权在内的文化行政执法职责。作为新闻出版{版权)业政府职能转变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把包括新闻出版(版权)在内的文化行政执法与市容环填卫生、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旅游管理等12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实行综合执法,在全国是惟一的,是一种全新的尝试。虽然只有两年左右的实践,还是有不少方面值得肯定。
(1)执法队伍迅速扩大。行政执法局的成立,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编制近500人,在建制上,各区镇(街道办)都设有大队或中队:(2)执法装备不断完善。作为独立建制的综合执法部门,市财政能拨出专门经费,从办公场所、交通工具以及通信设备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障并不断完善;(3)对市场监管和日常稽查能做到经常、及时。行政执法局的成立,先后建立了24小时接受投诉、市场日常稽查巡逻、专项行动突击检查和重大案件集中行动等工作机制;(4)对违法分子具有较握的威慑力。作为一支人数多、设备优良、行动声势大的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经常性出现在执法第一线,客观上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5)减轻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