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25号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二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4年6月16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 石宗源二OO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