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闻出版总署向全国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发出《关于开展2004年教材教辅类图书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全国范围的教材教辅类图书质量检查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新闻出版署为什么要开展教材教辅类图书的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组的成员如何组成?检查如何展开?检查结果如何处理?等等。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新闻出版署图书司审读处处长辛广伟。
问:这次检查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是否只是例行检查?
答:我国的新闻出版事业正在走向市场化,原来的许多出版单位正逐步转向企业化。政府的职能也在转变,由过程的具体管理经营,转变为管市场。过去政府对市场的监管相对比较弱。但近几年正快速转变。加强依法监管,全面为公众服务,是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新时期内的一个长期任务。加强监管具体到图书市场,首先就是要保证出版物质量,保证出版单位提供给读者的是合格的产品。
目前,我国在出版领域中最重要的法规是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根据这个条例,新闻出版署确定了自己的工作重点。这一个时期里主要抓三个重点:工具书、教材教辅书与少儿书的质量。
去年,新闻出版总署开展了全国范围的“辞书质量专项检查”,曝光了19种质量不合格辞书,并对相关出版社依法进行了处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在刚刚结束的“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新闻出版总署2003年辞书质量检查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将此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
“2004年教材教辅类图书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是总署在去年底的全国新闻出版局长会议上就已宣布的。总署还将2004年定为“图书质量年”,要全面加强图书质量监管。
问:在图书市场上,可以看到大量的教材教辅类图书。请你谈谈,现在的教材教辅类图书的质量状况?
答:据初步统计,2003年全国图书出版品种超过19万种,其中新版图书11万种,图书市场繁荣有目共睹。但同时也有一些质量低劣的图书流入市场,这就包括部分教辅类图书。至于教科书,今年检查的重点主要是依据“新课标”编写的新教材。
我国的图书市场目前发育的还不是很成熟,教科书占了每年图书销售的一半,在销售的另一半的图书中,教辅书又占了最大的一块份额。这么大的市场容量,必然会引起众多出版社的竞争。竞争是好事,但是不能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质量。据我们了解,确有一些教辅图书存在着编校质量问题,有的还很严重。去年我们接到举报,新疆某出版社出版的《双色互动英语》,存在着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经检查,其差错率达到万分之十六到万分之四十。按国家规定,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就不合格了,这本书显然已属于劣质产品。所以,必须严厉处罚。
近几年,我国正在进行教材出版发行方面的改革。国家出台了新的课程标准,鼓励更多的出版社参与教材出版竞争。这是市场化的必然。但是,参与教材出版的出版社多了,教材的质量能不能保证?尤其是新课标教材的质量能不能保证?应该说,以往的教材质量是比较好的,经过学校师生多年的使用和检验,不断地提意见,不断地修改,教材的质量得以不断地提高。但即使这样,差错也还是不能完全避免。比如去年,我们就多次接到对某一个非常有影响的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不同教材的举报,经过核查,前后共发现了三处错误。所以,今年我们对教材也要进行一些检查,主要针对新课标教材。
问:这次检查的人员是如何组成的?检查将如何进行?不会走过场吧?
答: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都有自己的审读专家队伍,检查主要是依靠这些专家。新闻出版署也有自己的专家队伍。在检查不同图书时,除编校专家外,还会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出版社资深编辑、相关教育工作者等参加。检查一般都要经过三审,最后才确定结果。
此次编校质量检查的范围是,2003年出版的中小学教材教辅新书(以图书版权页为准),重点是同步教辅,教材限“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简称“新课标”)2003年新版。
具体检查步骤为:
1.出版社自查:2004年3月至4月底,并最迟于4月30日前将自查结果报省或相关主管部门。
2.各省新闻出版局及主管部委抽查:4月-5月15日(检查目录4月10日前报总署),5月20日前,将抽查结果报总署。
3.总署抽查部分中央和地方出版社:4月-5月15日。
4.总署6月底公布检查结果。新闻出版署并且对检查的数量和品种有具体要求。比如教辅书方面,上海新闻出版局抽查20-25种,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4种,其余自选,对同一家出版社抽查数量不超过3种(含3种)。其他地方的新闻出版局也有具体规定。
问:这次检查要达到什么目的?检查结果会不会不了了之?
答:目的很简单,也很明确,就是要努力提供图书质量,保障读者利益。这次检查,新闻出版署对质量不合格的图书要集中曝光,并根据有关规定查处出版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对教材教辅类图书的质量,有一些出版单位抓得并不是很严。我们就是要通过上述方式告诉出版单位,忽视产品质量,对出版社的生存是致命的,必然会被读者抛弃、被市场抛弃。就是要提醒出版单位,图书的质量才是出版社的生命线。
新闻出版署要求各级出版管理部门、出版单位务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图书质量这件大事,对得起读者,更不能贻误后代。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实施检查工作中,要依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客观公正,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坚决防止地方、部门“保护主义”,通过此项质量检查活动,促进全国图书出版界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是出版社的生命”的观点;堵塞漏洞,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奖优罚劣,规范出版。也力求通过此项质量检查活动,鞭策图书出版工作者,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读者认真编好、出版每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