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图〔2003〕5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各图书出版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总署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在总署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中国图书出版网”第一期工程已经建设完成,现正式开通。中国图书出版网的开发建设,是图书出版业改进管理手段,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推动网站的建设工作。现将网站开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宗旨
“中国图书出版网”作为 “金版工程”外网的子系统,是面向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所有图书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型网络系统。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图书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发布政务信息,了解行业动态,加强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的信息互动,推进电子政府建设。本网站力求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相关管理手段和机制进行创新,推动政策普及化、管理现代化、监督社会化,并通过提供“权威、全面、准确、丰富”的管理信息和行业资讯,逐步建设成为图书出版行业的权威网站。
二、网页设置
中国图书出版网设公众网页和会员网页。公众网页向社会公众开放,着眼于宣传党和国家图书出版法规、政策,让社会公众了解图书行业动态和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以游客身份登陆系统,进行相应信息的查询(权限、访问内容受限制,权限最低)。会员网页采用会员制的管理办法,向所有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图书出版单位及从业人员开放,主要围绕图书出版,提供法律法规、出版管理、教育培训和行业资讯等多种信息服务。会员用户也是通过浏览器以合法会员的身份登陆(身份不同,权限也不同),依权限的不同可进行信息浏览、网上查询、网上申报等操作。
三、会员的申请
申请成为会员的单位,应是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图书出版单位及相关单位,拥护本网站会员协议,有加入的意愿。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会员主要分为管理部门会员和出版单位会员。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为本网站的自然会员,无需申请。各图书出版单位自愿进行网上申请,履行会员义务,即可成为会员。其他单位须经申请并经核准后,方可成为会员。获得会员资格的单位将会得到独享的用户名和密码。
自愿加入本网站会员的单位,请登录“中国图书出版网”,域名为http://chinabook.gapp.gov.cn(注:前面不加www),认真阅读有关条款,并在网上填写“中国图书出版网”会员申请表,经我署图书出版管理司审核后,会立即开通会员服务。
四、管理和运行模式
“中国图书出版网”由我署图书出版管理司主办,北京九州时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网站的开发、运行和技术支持。本网站的建设得到了电子工业出版社的大力支持。本网站网上信息的管理由我署图书出版管理司负责,北京九州时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图书出版管理司的指令对相关信息进行处理。
本网站是新闻出版总署“金版工程”的子系统,暂行政府网站职能(图书部分),国家未拨专项资金建站。因此,本网站采用会员制管理办法,通过收取少量会员费来维持网站的运行,并逐步回收前期的开发费用。为了鼓励图书出版单位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中国图书出版网”的使用率,西藏、新疆地区以及其他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出版单位,可申请减收或免收会员费。
五、网站的试用期
为使大家更好地了解本网站,决定自2003年6月10日至2003年7月9日为会员试用期。北京九州时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于2003年6月10日之前把用户名与密码邮寄到各单位。在此期间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图书出版单位及相关单位都可以利用所分配的用户名与密码进入“中国图书出版网”的会员主页。试用期间各出版单位可自愿申请加入会员,并交纳会员费。自2003年7月10日起,“中国图书出版网”进入规范化运作阶段,只有正式会员才能进入“中国图书出版网”的会员主页。
本网站启动以后,我署有关图书出版管理的一些重要通知和活动将通过“中国图书出版网”在网上发布,部分申报、核验和审批等工作将通过网上完成。请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充分利用这一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改进管理手段,做好图书出版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中国图书出版网》会员协议
《中国图书出版网》会员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图书出版活动的社会监管,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图书出版从业单位进行有效管理,更好地为图书出版从业单位提供服务,特拟定本协议。
第二条 申请成为《中国图书出版网》会员的单位,应是合法的各级图书出版管理部门、图书出版单位及相关单位,拥护本协议,有加入《中国图书出版网》的意愿。
第三条 《中国图书出版网》会员享有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享受《中国图书出版网》提供的服务。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中国图书出版网》会员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中国图书出版网》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以及对图书出版工作的批评建议权;
(二)参加《中国图书出版网》组织的有关活动;
(三)可要求《中国图书出版网》协助举办培训班;
(四)可优惠获得《中国图书出版网》的出版物和技术资料;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中国图书出版网》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 支持《中国图书出版网》的工作, 指定一名正式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代表本单位与《中国图书出版网》保持联系,积极参加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或其授权《中国图书出版网》组织的有关活动;
(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保证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注意对网上内容保密,不对外泄露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不得对网上内容进行商业性使用和开发;
(三) 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会员分类
第六条 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中国图书出版网》会员分为管理部门会员和出版单位会员。
(一)出版管理部门会员(地方各级新闻出版局及相关管理部门):
出版管理部门会员的权限高于出版社会员,它可以浏览图书出版管理司发布的信息,还可以查看自己所管辖出版社上报的信息。可以授权联络员通过《中国图书出版网》上报本单位有关统计资料或信息。
(二)出版单位会员(图书出版单位及相关单位):
出版社会员可以浏览图书出版管理司发布的信息,还可以查看本出版社上报的信息。可以授权联络员通过《中国图书出版网》上报本单位有关统计资料或信息。
第四章 会员管理
第七条 会员的征集与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统一负责,具体工作由《中国图书出版网》承担。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图书出版网的单位,应在网上下载《中国图书出版网会员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邮寄到中国图书出版网,并及时缴纳会费,即可成为中国图书出版网正式会员。
第九条 《中国图书出版网》作为政府部门组织开发的网站,本身不具有营利性。所收取的会员费及其他收入,主要用于维持《中国图书出版网》的正常运行。《中国图书出版网》会员应(每年5月份)按期交纳会费。
根据图书出版单位人员、规模、浏览量等方面不同,制定三种会员收费标准,各出版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加入:
A类会员:会员费每年1800元(建议50人以下规模出版单位选择),可以享有3个用户资格(含1个联络员用户口令和2个普通用户口令)。
B类会员:会员费每年2600元(建议50—100人规模出版单位选择),可以享有5个用户资格(含1个联络员用户口令和4个普通用户口令)。
C类会员:会员费每年3500元(建议100人以上规模出版单位选择),可以享有8个用户资格(含1个联络员用户口令和7个普通用户口令)。
特别会员:如上述3类会员资格仍不能满足出版单位要求,可和中国图书出版网协商,申请特别会员资格。
第十条 会费收缴日期为每年6月份,超过一个月未交费者,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受会员待遇。
第五章 为会员提供的服务
第十一条 会员享受的基本服务:
本网站建立了图书出版管理相关数据库(如:法律法规数据库、图书数据库、选题数据库、图书管理机构和出版单位数据库、从业人员数据库、精品图书数据库、出版基金数据库、违规图书数据库等等),向会员单位提供专业数据查询、分析及统计服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二OO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