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有关出版单位:
为了推动古籍整理出版工作,进一步提高古籍整理图书出版质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新闻出版总署、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决定于2003年5月下旬举办第四届全国优秀古籍整理图书奖评选活动。请你们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参评工作。
附件:《第四届全国优秀古籍整理图书奖评选细则》
二00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