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在京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宣传部,全国各出版社: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新闻出版业要加强管理,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方针,进一步实施精品战略,推进出版工作的阶段性转移,使出版工作更好地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我署决定组织全国各出版单位,制定“十五”期间(2001—2005年)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宗旨,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全面发展和繁荣我国的科学和文化事业。努力为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服务。
二、基本原则
1、要坚定不移地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2、要正确处理近期与长远、当前需要与未来发展的关系。既要紧密结合当前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要,充分反映最新研究动态和最新成果,又要注重基础科学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和文化积累。
3、要正确处理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既要注意下功夫抓一批学科建设、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重大骨干工程,又要下大力气抓一批结合生产和生活、为广大读者喜闻乐见的通俗读物,尤其是面向工人、农民、一般干部和青少年的科学普及性读物。
4、要正确处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要弘扬时代主旋律,提倡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了更好地达到这个目的,要注意形式上的生动活泼和多样化。
5、要坚持上下结合的原则。选题的提出、分析、论证、确定,要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法。各出版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分析、论证工作。出版管理部门可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一批重点项目,以补充,完善出版规划。
三、制定规划的重点
1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学习、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著作。
2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的图书,以及在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形势下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问题的著作。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倡导科学和文明的著作。
4科技应用和基础理论的著作。要重视那些对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价值的著作,促进科学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的各类科技著作,尤其是反映重大科研成果,达到学科领域前沿水平的优秀科技著作。
5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以及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反对愚昧迷信和伪科学,教育人们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历史观的著作,以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科普知识类著作。
6重视文化积累。对于有重要思想理论价值、科学价值、文化学术价值或在思想界、学术界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著作要予以充分关注。
7要重视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的著作。
8反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反映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弘扬时代主旋律,突出团结奋进、昂扬向上基调的优秀文学作品,尤其是反映时代精神,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长篇小说。
9有利于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优秀少儿读物。
10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古为今用,批判继承,挖掘、整理我国丰富的民族文化遗产,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的古籍整理图书。
11适合我国需要的各类高质量、高品位的翻译图书,尤其是注意引进国外优秀的科技科普著作。
四、“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结构和规模
国家“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主要内容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群众团体出版社的重点图书选题。重点图书选题系指能代表学科领域发展水平的重要著作。这一部分是“十五”规划的基础部分。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要求,以精品为重点,根据本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来合理规划和优化选题结构。
此外,规划中还包括五个子系统:
1重大工程出版计划。重大工程是指有关部门重点组织、规划,能代表国家水平的权威性著作。
2通俗读物出版规划。通俗读物系指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等方面的普及性读物。
3科普读物出版规划。科普读物系指用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教育广大读者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普及性读物。
4少儿读物系旨以少年儿童为主要读者对象和有利于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智力开发和现代化知识启蒙教育的相关读物。
5农村读物出版规划。农村读物系指以农村读者为主要对象的读物,包括农村通俗政治理论社会科学读物,农业科学技术普及读物,农村文化艺术普及读物等。
“十五”规划选题数量比“九五”规划略有增加,约1500种,其中社会科学类450种,科学技术类400种,文学艺术类200种,专题类450种(包知教育类、科普类、古籍类、少儿读物类、少数民族文学类等)。
五、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出版社)要配合国家“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制定各自的“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
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体现一个地区、一个出版部门的出版方针、出版能力和出版水平,具有很强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在制定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时,既要注意本专业出书范围内学科领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动态,又要注意读者对象的多层次需要;既要认真研究图书市场的变化,又要加强对读者阅读趣味的正确引导;既要追求列选项目的学术价值和文化品味,又要考虑各自的地区特点和实际出版能力。真正做到选题优化、结构合理、切实可行、优质高效。
六、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出版社要根据制定国家“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有关要求,在各自的“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中严格审议和认真筛选,择优申报。申报数量每家出版社一般不超过5种(多卷本丛书、套书按一个品种计算)。已列入国家“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时间跨度长、按计划须延至“九五”期间完成的重大项目需加以说明。对申报国家“十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项目必须做到选题论证充分,人员(领导、编辑、作者)资金落实,确保出版时间和出版质量。
2各出版社将申报项目按《“十五”规划申报表》形式上报。在京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所属出版社须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报我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所属、所辖出版社(军队出版社除外)由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报我署;军队系统出版社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我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所属出版社主管部门以及解放军总政治部新闻出版局,应认真审核所属、所辖出版社上报的重点选题,并写出分析报告,注明人员(领导、编辑、作者)、资金、出版时间的落实情况,连同《“十五”规划申报表》务于2000年5月30日前报送我署。从6月份起,我署将对各社申报的重点选题进行认真的论证和遴选,在9月份完成“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的制定工作,并发文实施。
新闻出版署
二000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图书 “十五”规划 制定 通知
抄报: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办公厅
“十五”规划申报表
申请单位(出版社主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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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5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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