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图书出版身份的象征,书号与各出版单位密切相关,因而,书号管理一直颇受出版单位的关注。特别是自1994年起实施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后,书号更成为出版环节的必要因素,因此,书号核发工作的调整,自然成为牵动所有出版单位关心关注的一件大事。为此,记者近日就即将实施的新的书号核发办法的有关问题,采访了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负责人。
记者:实施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已有8年时间,这次为什么要在书号的年度核发上进行调整,采取新的办法。
答: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图书出版肩负着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重任,只有多出好书,促进出版业健康快速发展,才能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实施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已有8年时间,有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当前随着出版业的快速发展,图书品种增长很快,去年已达到15万种,而实物量增长不足,长期以来徘徊在65亿册左右。这次实施新的书号核发办法,就是要从出版管理的角度,深化政府管理改革,强化宏观调控职能,推进出版结构调整,扶持好书出版,以适应当前出版工作新形势的需要。
记者:能否简要介绍一下当初为什么要实施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
答:我署是从1994年起实施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这一政策的目的,一方面是抑制当时图书总体数量的盲目增长,减少低水平重复出版,压缩低质量平庸图书品种,以期实现出版工作从规模数量增长向优质高效的阶段性转移;另一方面当时“买卖书号”现象十分普遍,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出版秩序,因此,也试图通过核发书号这一措施来有效遏制“买卖书号”现象的蔓延。
记者:据我所知,书号实施总量宏观调控政策多年来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现行的办法也是逐年进行修订完善形成的,请您谈谈现行的书号发放办法。
答:归纳起来主要有这么几点:一是以出版社编辑人数为核发标准,每个在职在岗有发稿权的编辑一年5个书号;二是每年核发两次,1月、2月核发上半年的,7月、8月核发下半年的;三是出版社申请核发书号需报送五种材料(即“五齐”):1.图书编辑人员情况,2.上年度书号使用目录,3.上年度样书缴送清单,4.上年度图书出版统计报表,5.当年选题计划;四是利用书号奖优罚劣。对优秀、良好社年终予以一定比例的书号追加,对有违规行为(如“买卖书号”、“一号多用”、编校质量不合格、严重超范围出书等等)的出版社则予以一定比例的书号核减,直至停发。
记者:现行的书号发放办法实施8年来,成效如何?实践中存在哪些问题?
答: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在这几年的实际操作中,我们控制得一直是比较严。对优秀、良好出版社以及对出版少数民族文字、统编教材、科技专著等的优惠政策尽管文件上规定了,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倾斜力度还不够大。
总的来说,这一政策实施8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于减少低水平重复出版,压缩低质量平庸图书品种,遏制“买卖书号”现象的蔓延,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多数出版社是理解、认可、欢迎的。但也有出版社的同志有意见,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精神文化需要的增长;图书品种的增长是正常的,通过调控书号总量,将图书品种长年控制“不增长”是不符合实际的;有的认为,8年前实行的每年每个编辑5个书号办法,已不能适应现在出版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社有好书出不了,有些社出书平庸,书号也能照常发;辞书、工具书、古籍出版社与少儿、教育出版社出书的规模有很大差异,但都是按一个编辑5个书号核发。以前单本书发行量大利润高,现在只能是“广种薄收”,而书号少也就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等等。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号多用”现象十分严重,致使图书在发行销售环节出现问题,书店的机器在识读这些图书条码时会产生混乱,为此书店的同志不得不花大力气给“一号多用”的每一本书加贴自行编制的内部码,书店的同志意见很大,这种行为同国际标准(一个书号只对应一本书)也严重冲突。
记者:刚刚过去的2002年书号发放情况怎样?
的基础性工作是在上一年年末安排的,因此,2002年的书号核发工作仍按照过去的办法进行,但我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即根据出书情况和拟出书情况对部分出版社、部分地区书号分几次进行了增补与调整,以保证好书的正常运行。去年共向全国564家出版社正常核发书号96088个,另为出书情况良好的122家出版社增加书号7374个,实际下发103462个书号,较之2001年100669个(增发2793个书号),增长幅度2.8%。所以,可以讲2002年书号核发总量基本稳定在2001年总量的水平上,较好地实现了“总量控制,宏观调控”的现阶段出版管理方针。
记者:这次书号发放办法的调整是依据什么原则和思路进行的?
答:这次书号发放办法的调整,也就是今年书号管理工作总的指导原则是:通过书号总量调控,鼓励和支持多出好书,树立只要是出好书,书号就不应成为障碍的理念,加强书号使用后(即成书)的检查和监管力度,严惩违规行为,防止和杜绝不良图书的出版。总的思路是:以去年的核发总量为基础作为核发标准,以图书项目追加作为必要补充,以定期检查使用情况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省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控力度,严厉惩处违规使用书号行为。
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是书号管理实施新的发放办法的第一年,但今年书号核发的总量为什么仍以2002年核准的基数为基础?
答:随着出版单位“三项制度”改革的深入,出版社用人制度发行了较大的变化,以去年书号核发总量为基数便于把握宏观情况,也考虑到出版单位上一年的具体实际。同时,出版社的用人制度改革也使过去的“在职在岗编辑”的含义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些出版社返聘、外聘编辑大大增加,所以,对出书结构优化、品牌好、有特色的出版社如果书号不够的可以通过申请追加作为补充。
记者:新的书号管理办法将怎样保证其实际实施效果?
答:今后,我们将定期对有关省市、有关出版社的书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所追加书号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我们将进行严肃处理;对那些严格管理使用规范的出版社,我们将予以表扬和奖励,真正做到“奖优罚劣”,使书号核发能够真正成为宏观调控的一种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