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国家教委、文化部、新闻出版署、共青团中央联合向全国中小学推荐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具有重要意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做好“百种书”的出版、发行工作,是出版部门艰巨光荣的任务,也是开展阅读爱国主义教育图书活动的重要环节。为此,经与中宣部等有关部门商定,特对有关图书的出版发行问题规定如下:
一、统一开本。再版或新版的被推荐图书,要统一开本,一律采用小32开。
二、统一标志。再版或新版的被推荐图书要统一标志,即在封面的左上角用大红印统一标志;封底上半部居中印“中宣部·国家教委·文化部·新闻出版署·团中央联合推荐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字样,颜色不限(见附件)。
原书为其他丛书、套书的,这次再版时,封面、封底亦按上述办法办理,原丛书、套书的标志不再刊印。
三、重新审核内容。被推荐的图书再版时,内容要重新审核。诸如重要人物、事件的表述要准确;涉及重大理论、方针、政策的提法,要以最新的提法为准。
四、保证编校质量。再版或新版的被推荐图书必须保证编校质量合格,争取优质。
五、实行最高限价。再版或新版的被推荐图书,实行最高限价,胶印书刊纸,重版每印张0.80元,新版每印张0.85元。
六、保证出版时间。被推荐图书要尽早安排印制,最迟不得晚于1995年10月前出书。
七、保证纸张供应。印制被推荐图书所用纸张,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保证供应,不得因纸张问题,影响这套丛书的出版发行。
八、统一征订发行。被推荐的图书由新华书店总店集中征订,有关发货店分别发货。其他发行单位一律从新华书店进货。出版社不得向新华书店以外的渠道供货。
各级新华书店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征订,认真做好订货、添货和备货工作,保证及时足量供应。
各地新闻出版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出版发行单位搞好百种爱国主义教育图书出版发行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