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控制有关边境国际河流的新闻报道和出版物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督促各新闻出版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控制有关边境国际河流的
新闻报道和出版物的通知
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1988年
1月25日·(1988)中保办发字第020号
国际间为利用边境国际河流(包括界河和穿越国界的河流)的水资源,多专门订有双边或多边条约,甚至也有发生争执的。目前我国的边境国际河流多未开发,也多未与邻国签订专门的条约。为了维护我对边境国际河流在我境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权益,为了在将来谈判中争取主动,凡涉及边境国际河流的新闻稿和出版物均需经水电部同意后始能公开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