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类年鉴的出版发展很快。截至1985年底,已出和正在编印中的年鉴就有84种。年鉴出版工作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近几年来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等各方面事业的发展。编得好,可以起到史册性的作用。
但是,从已出的年鉴看,有一些年鉴内容重复、编辑质量不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遵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特对年鉴的出版工作提出如下改进意见:
(一)所有年鉴必须经部委或省级机关审批同意后,由正式出版社出版;杂志社和非出版单位不得出版年鉴。
(二)已出版的各种年鉴,请主管部委或省级机关进行一次审查。凡属可以合并出版的最好合并出版,编辑力量薄弱,内容质量不高的,应当进行整顿;确有需要出版的,应加强编辑力量,努力提高质量,缩短出版周期,使年鉴真正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中央各部委出版年鉴,分工不宜太细,不必每个部门都编年鉴,一般可按大的行业归口,出好有代表性的年鉴。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只编一种综合性年鉴(无条件的可以不编)。省以下的市、县,如无特殊必要,一般不要编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