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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古籍整理出版规划有关问题的批复
——1982年8月23日·(82)国函字第185号
http://www.bkpcn.com  2003/6/10 0:00:00
 
  
主题词:   古籍整理(19)
 
 
你们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日的请示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中提出的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年古籍整理出版的九年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二、同意建设一个专门为古籍出版服务的印刷厂。请认真做好选厂和建设方案论证工作,搞好设计计划任务书,按照基建程序报国家计委审定。

  三、同意从一九八三年开始每年拨给教育部二百五十万元、中华书局五十万元、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一百二十万元,用于古籍人才培养和有关古籍出版的经费补贴。鉴于当前国家财政困难,应本着节约的精神,从严掌握。

附件:

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
请示报告

1982年7月20日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古籍整理工作的指示和国务院关于恢复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的通知精神,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于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七日至二十四日,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制订了一九八二——一九九○年古籍整理出版的九年规划。这个规划共包括各类古籍三千一百余种,拟分为前四年和后五年两个部分(详见附件一,略)。

  在讨论制订这个规划的时候,既考虑到研究和教学工作急需的基本古籍和常用古籍,也考虑到长远需要的一些较大规模的古籍整理项目。如认为这个规划基本可行,拟请国务院予以批准,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即以此项规划作为今后九年工作的依据。当然,在执行这个规划的过程中,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中若干项目作适当调整。

  至于古代医、农、科技以及少数民族古籍的整理与出版,将分别请由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科学院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另行制订规划。目前农牧渔业部和所属农业出版社,中央民族学院和民族出版社,卫生部和所属卫生出版社,正在拟定具体计划,以后另行申报。

  要在今后九年中完成或基本完成规划中所列项目,工作相当繁重,因此,恳请国务院尽快核准,以便我们立即分头安排落实。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尚多,除了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努力以外,尚须解决下列有关具体问题,特请求一并批准,以利工作。

  (一)由于古籍分量大、字数多、印刷少,又需要用繁体字排印或照相影印,目前中华书局现有的印刷条件与古籍整理出版的要求不相适应,印刷非常缓慢。为此,请求国务院批准设立一个专业印刷厂,专门排印繁体字和影印古籍,包括线装古籍。这个工厂的建厂规模和投资金额,已委托中华书局商同文化部出版局草拟出一个方案(分别见附件二和附件三,略)。

  (二)鉴于熟悉古籍整理工作的老一代专家学者逐渐凋谢或年迈体衰,后继乏人的状况相当严重,而古籍整理工作人才又需要具有比较广博的古籍知识和比较高深的中国的文、史、哲方面有关专门知识,因此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培养古籍整理的专门人才。为此教育部已经拟订一个实施方案(见附件四,略),我们认为可行,现一并送上,请予批准。

  (三)古籍整理或影印,需要借用北京和各地图书馆、博物馆收藏的古籍作底本,其中有些古籍还是善本或孤本。为了使整理出版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保证不损坏原书的条件下,需请各地图书、博物部门给以方便和支持。

  (四)有关经费问题有必要申述下列几点:(1)因财政体制关系,各省属大专院校,各省无力增加专为培养文史哲古籍人才的经费,为此要求按年指拨一笔专款给教育部,为数二百五十万元,由教育部统筹安排,补助有关大专院校,不得移作别用。(2)古籍出版印数和发行量皆不会特多,将会有蚀耗,中华书局系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规定的承担其九年规划主要出版任务的机构,而书局本身又属企业单位,无法承担此项损耗,为此要求按年指拨中华书局五十万元,以资弥补。(3)印刷厂等基建计划总数要求为三千万元,其基建、机器设备、工厂建设、职工人数、职工宿舍,请批转计委、经委核定,作为国家投资。(4)古籍整理过程中,有各种人员的津贴,工作书籍的购置,加上会议、印刷、抄写等等费用,特别由各图书馆提供善本书复印和照相的代价甚大,为此要求每年拨给小组一百二十万元,以供上列费用。但此项费用,不采取包干制,实报实销,按年结算。

  以上各项,如无不当,请予核准,并批转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农牧渔业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等有关部门,俾能协作进行,开展工作,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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