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宣部出版局关于历史著作中涉及国民党上层人物问题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历史著作涉及国民党
上层人物的问题事
中宣部出版局·1985年6月10日·中宣出发(85)13号
你们六月二日转来江西人民出版社请示历史著作出版问题一文已收到。经我们研究后提出几点意见,供你们参考。
(一)对于专门揭露蒋介石反动历史的文学著作,涉及对台关系和国民党上层人物,并有一定史料价值的书稿需要出版的,应认真执行你部文出字(85)第013号文件规定,从严掌握,并应专题报告你局审批。但现代中国历史专著和通俗历史读物,一般可不必按这个规定报批。
(二)关于涉及对台关系和国民党上层人物的专门传记,如江西人民出版社来件中提到的《阎锡山传》、《孔祥熙传》、《宋子文传》、《刘峙外传》等,也应慎重对待,应报省(市、区)党委宣传部和统战部审批。如果还有疑难问题需要解决的,则应专题报中央统战部审核。
(三)关于编写中国现代史和综合性的历史读物,其内容审查由出版社负责。如有疑难问题,应报所属的上级领导部门审查。特此函复,并将江西人民出版社的报告退给你们。